中新局食堂装饰装修工程政府 招标公告
中新局食堂装饰装修工程政府 招标公告
重庆中基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新局食堂装饰装修工程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号:CQCBJQ2112-269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_********.html#__RefHeading___Toc********">第一篇采购邀请书********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1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一、竞争性磋商内容********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1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二、资金来源********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1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三、供应商资格条件********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1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四、磋商有关说明********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1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五、磋商保证金********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2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2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七、其它有关规定********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3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八、联系方式********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3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5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一、项目基本情况********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5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二、工程范围********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5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三、现场踏勘 - 5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四、项目人员要求 - 5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五、重要材料要求 - 6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_********.html#__RefHeading___Toc********"> - 8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一、工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 8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二、报价要求 - 8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三、付款方式 - 8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四、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 - 9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24">※五、施工安全 - 9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25">※六、违约条款 - 9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26">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26"> - 10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2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27"> - 10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28">二、评审标准********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28"> - 12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29">三、无效响应********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29"> - 15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0">四、采购终止********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0"> - 16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1"> - 17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2">一、磋商费用********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2"> - 17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3">二、竞争性磋商文件********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3"> - 17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4">三、磋商要求********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4"> - 17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5"> - 19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6">五、成交通知********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6"> - 19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7"> - 19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8">七、采购代理服务费********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8"> - 21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9">八、签订合同********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39"> - 21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0">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0"> - 23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1">一、合同主要条款********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1"> - 23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2"> - 25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3">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3"> - 27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4">一、经济部分********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4"> - 27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5">二、技术部分********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5"> - 27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6">三、商务部分********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6"> - 27 -
********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7">四、资格条件及其他********_********.html#__RefHeading___Toc90998247"> - 27 -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的委托,对中新局食堂装饰装修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号:CQCBJQ2112-26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中新局食堂装饰装修工程 | 30 | 0.6 | 1 | 建筑业 |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30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消防工程部分,供应商可以通过合同分包形式分包给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具体分包要求详见本篇“七、其它有关规定”第七款;若由供应商自行施工的,供应商需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www.gec123.com)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
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3.未进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不得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1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9:00-17:00)。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售价:人民币 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行采家网(www.gec123.com)上自行下载。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北京时间13:30-14:00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月 日北京时间14:00
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 月 日17:00。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项目号。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咨询电话:(023)8875885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网(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七)本项目允许合同分包,分包部分仅限本项目消防工程部分,其余部分不可分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书面明确以上内容是否分包。若需分包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及能力等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至少包括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23)6760576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涉外商务区6栋4层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胡老师
电 话:(023)8875885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九楼
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地点:云杉南路6号B区二期L2层5号
(二)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33.46㎡,套内实际测量计算面积约190㎡。
二、工程范围(一)装饰装修工程部分
1.本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包含设计、基础改建工程、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平面图。
2.本项目平面图无强弱电线路、水管、排烟、排污等管道布局,供应商需对此部分进行设计布局,经采购人确认后进行施工。
(二)消防工程部分
供应商需根据消防设计图对现场消防设备、消防管道、消防栓等进行改造施工。
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由潜在供应商在行采家网上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数据仅为参考,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三、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1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每日9:30-11:30、14:30-17:00。
踏勘地点:云杉南路6号B区二期L2层5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3)67605766
特别说明:
1.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均视为已知晓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
2.本项目现场原为办公用房,未接入进水、排水、排污、油烟等管道。
※四、项目人员要求1.主要现场管理人员1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部施工和衔接工作;材料采购1人,负责本工程的装饰材料及设备采购。
2.主要管理人员应附上供应商的书面指派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中标后所有主要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特别说明:供应商应对上述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在结果公示期间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将上报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重要材料要求供应商投标主要材料(设备)可采用下表推荐品牌的产品或质量与之相当的品牌的产品。若成交供应商选用质量与之相当的品牌的产品,应在进场施工前将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采购理由、证明材料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的书面报告后予以确认,最终以采购人确定的品牌为准,经采购人认质、封样(如有必要)后成交供应商方可采购进场。
品名 | 规格 | 推荐品牌 |
水电材料 | ||
电线 | BV-6.0、4.0(主线) | 渝丰或秋叶原 |
电线 | BV-2.5、1.5(插座、灯具) | 渝丰或秋叶原 |
网络线 | 超五类 | 海康 |
电话线 | 海康 | |
穿线管 | ¢16、¢20(B管) | 得亿或日丰、顾地 |
冷水管 | 冷水DN40、32、25、20 | 顾地 |
排水管 | 2.4mm | 得亿、日丰、顾地 |
防水剂 | 劳亚尔K11 | |
砂浆防水剂 | 劳亚尔 | |
水泥 | 32.5# | 红狮、小南海、冀东、西南 |
瓷砖 | 按工程量清单要求 | 玉泉/丽亚诺/斯奇 |
木作材料 | ||
木工板 | 15mm天津 | |
防火阻燃板 | 12mm、15mm | 天宝汇或胜利安 |
木条 | 3*4 | 衫木 |
烤漆龙骨 | T32 | 宏达或奥宇 |
三防板 | 600*600*6mm | 泰福 |
铝扣板 | 600*600厚度60丝 | 铭顶、西航铝铝业 |
纸面石膏板 | 9.5mm | CNTG、泰山、稳当当 |
防水石膏板 | 9.5mm | CNTG、泰山、稳当当 |
轻钢龙骨 | 京渝 | |
套装门 | 免漆门 | 吉祥居/美心 |
漆工材料 | ||
成品腻子 | ||
石膏粉 | ||
乳胶漆 | 多乐士或立邦 | |
其他材料 | ||
灯具 | LED光源、中性光 | 卡焰/星发现 |
开关面板 | 白色系列 | 普洛瓦/公牛 |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工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工期
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
(二)实施地点
云杉南路6号B区二期L2层5号
(三)验收方式
1.设备和材料到货后,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设备和材料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施工工作。
2.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及规程规范进行施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国家认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环保验收报告。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需返工的工程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其中验收相关的手续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须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投标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或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
(二)留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缺陷,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
(三)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足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四、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一)设备和材料质量总体要求:所供相关设备和材料必须货真价实,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所供设备和材料的各项手续、文件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他材料各项技术参数、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要详细描述,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二)质保期
1.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要求,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其中防水部分为5年)。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产生维修所有费用(人为损坏除外)都由成交单位承担。成交单位应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了解情况,在通知后2日内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维修以电话、电邮、传真方式通知成交单位,成交单位不按本约定按时执行,采购人可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所发生的费用在成交供应商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
2.保修期内,所有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
3.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和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五、施工安全成交供应商负有安全施工责任,应保证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区域的人身财产安全。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六、违约条款成交供应商不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的,凡超出一天,按照合同总金额2‰/天计算违约责任,相关费用在支付款项中扣除。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注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①)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 |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三)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四)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注:①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 | 响应文件上的签字或盖章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要求。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9.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10.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20%) | 2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部分(60%) | 60分 |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 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供应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的全面性、深刻度,解决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技术措施的完善程度、可操作性进行评分。 优(重难点分析非常全面深刻,解决方案科学、安全、可行性高,技术措施非常完善、可操作性强)得15分; 良(重难点分析较全面深刻,解决方案科学、安全、可行性较高,技术措施较完善、可操作性较强)得11分; 中(重难点分析全面性深刻度一般,解决方案科学、安全、可行性一般,技术措施完善性、可操作性强)得7分; 差(重难点分析不全面深刻,解决方案科学、安全、可行性较差,技术措施不完善、可操作性较弱)得3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评分 |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对施工项目质量保证目标明确,根据供应商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健全度,控制措施和手段的完备性、有效性、针对性,材料的质量保证措施能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图纸所要求的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评分。 优(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控制措施和手段完备、有效、针对性强,材料质量完全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得10分; 良(质量保证体系较健全、控制措施和手段较完备、有效、针对性较强,材料质量完全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得7分; 中(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度一般、控制措施和手段完备性、有效性、针对性一般,材料质量基本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得4分; 差(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控制措施和手段不完备、有效、针对性较弱,材料质量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备度、科学性、可行性,施工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是否符合现行的安全管理规范及要求进行评分。 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科学完备、可行性高,施工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完全满足现行安全管理规范)得10分; 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较为科学完备、可行性较高,施工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完全满足现行安全管理规范)得7分; 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较为科学完备、可行性一般,施工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基本满足现行安全管理规范)得4分; 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完备、可行性较低,施工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现行安全管理规范)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环境保护管理方案(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具体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先进性进行评分。 优(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科学、有效、先进)得10分; 良(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较为科学、有效、先进)得7分; 中(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科学性、有效性、先进性一般)得4分; 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科学性、有效性、先进性较差)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5分) 根据供应商总体工期进度计划的合理性、时效性,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工期保证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工程进度补救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总体工期进度合理、时效性强,关键节点工期安排合理可行,工期保证措施科学有效,补救措施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15分; 良(总体工期进度较为合理、时效性较强,关键节点工期安排较合理可行,工期保证措施较科学有效,补救措施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得11分; 中(总体工期进度较合理、时效性一般,关键节点工期安排较合理、可行性一般,工期保证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一般,补救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得7分; 差(总体工期进度不合理、时效性较弱,关键节点工期安排不合理可行,工期保证措施不科学有效,补救措施针对性、可行性较低)得3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 (20%) | 售后 服务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时效性,售后服务的优劣程度进行评分。 优(方案完整、时效性高,服务承诺优质)得5分; 良(方案较完整、时效性较高,服务承诺较为优质)得3分; 中(方案完整性、时效性一般,服务承诺一般)得1分; 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 |
工期 (10分) | 供应商承诺在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得10分。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业绩 (5分) | 供应商承接过政府机关部门或事业单位或企业食堂装饰装修项目的,每有1个得5分,满分5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说明:
(一)磋商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对小微型企业给予5%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九)供应商的服务时间、服务质保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共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 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 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为胶装。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采购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内容、时限
1.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 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 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
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采购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含)以下 | 1.5% | 1.5% | 1.0% |
100以上-500 | 1.1% | 0.8% | 0.7% |
500以上-1000 | 0.8% | 0.45% | 0.55% |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表计算出不足3500元的,按3500元记取。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一、合同主要条款(一)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采购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二)服务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三)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乙方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再补偿。
3.合同价为不变价。
(四)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允许合同分包,分包部分仅限本项目消防工程部分,其余部分不可分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书面明确以上内容是否分包。若需分包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及能力等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至少包括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
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质量负责。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的要求处理。
(六)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3.付款方法:参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七)检查验收
(八)索赔
供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服务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九)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类别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 ||||||
二、工期、验收标准: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部分(一)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书面声明(格式)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消防工程部分,供应商可以通过合同分包形式分包给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具体分包要求详见第一篇“七、其它有关规定”第七款;若由供应商自行施工的,供应商需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年月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4.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消防工程部分,供应商可以通过合同分包形式分包给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具体分包要求详见第一篇“七、其它有关规定”第七款;若由供应商自行施工的,供应商需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若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投标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将一并进行公告。
附: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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