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站形象宣传展示单一来源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北京地铁站形象宣传展示单一来源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北京地铁站形象宣传展示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09:17信息来源:********1/********1001/********/742228ce-f982-43ee-a4b8-af829a6c2e72.html">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曹妃甸区委宣传部本级
项目名称:发布形象广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北京地铁站1号线天安门东站或西站做灯箱媒体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须在北京地铁站1号线天安门东站或西站做灯箱媒体宣传,该位置人流量大,是曹妃甸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且北京地铁站1号线天安门东站及西站的宣传媒体为独家代理,具有唯一性,广告载体设施的合法性之特点,上述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备单一来源的唯一性,特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威鼎智国际广告传媒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A区6号-378

三、公示期限

2021-12-23 至2021-12-29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合格验收标准。4、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使用河北 CA 登录惠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因未注册造成的投标无效等情况,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采购活动,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6、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曹妃甸区委宣传部本级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置业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唐山弘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曹妃甸区综合保税区金贸广场G座2层200-3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娜
电话:187*****799

六、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公告名称:北京地铁站形象宣传展示单一来源公告
采购人名称:中共曹妃甸区委宣传部本级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置业大厦
采购人联系人:钱金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弘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曹妃甸区综合保税区金贸广场G座2层200-30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娜
受理质疑电话:187*****799
项目联系人:汪娜联系方式:187*****799
传真电话:
采购内容:在北京地铁站1号线天安门东站或西站做灯箱媒体宣传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数量:1
公告名称:北京地铁站形象宣传展示单一来源公告预算金额:500000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地铁站1号线天安门东站或西站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在北京地铁站1号线天安门东站或西站做灯箱媒体宣传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须在北京地铁站1号线天安门东站或西站做灯箱媒体宣传,该位置人流量大,是曹妃甸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且北京地铁站1号线天安门东站及西站的宣传媒体为独家代理,具有唯一性,广告载体设施的合法性之特点,上述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备单一来源的唯一性,特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评标方法和标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1-12-23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1-12-29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文件售价:0
获取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天上午 8:30 至下午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30 09:30
开标时间:2021-12-30 09:30
开标地点:电子开标大厅,有形交易市场: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曹妃甸工业区中山路与置业道交叉口西南角)408室
备注: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合格验收标准。4、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使用河北 CA 登录惠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因未注册造成的投标无效等情况,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采购活动,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6、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示 宣传 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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