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10:48 发布人: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
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MW2021C166。
2.项目名称: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98,000.00元。
5.采购需求:采购电梯1部,不得为进口产品。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应负责原有电梯拆除及新电梯安装调试、井道整改、厅门口装饰,项目完成后应提供全套验收合格证书及手续等。
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
4.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若供应商为经销商需具备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6.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气或机械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现场持电梯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任命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检查员不得少于1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供应商(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核查路径为:
8.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8.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3.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2年1月4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原厂、全新、未使用、原包装,产品质量(含环保)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磋商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户名: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行
账号:180*****699999999
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注意事项:
a.各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并经常查询企业开户银行磋商保证金是否存在转账不成功或退汇的情况。
b.各供应商缴存磋商保证金应按项目所投标包转账或汇款,不得将所投多个项目或多个标包的磋商保证金合并转出或汇出,不得将所投单个标包的磋商保证金拆分转出或汇出。
c.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采购编号(JXMW2021C166),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d.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磋商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加磋商。(由于银行网银系统实时对账单显示到账情况可能滞后,建议供应商最迟于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交纳磋商保证金)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发布。
6.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
地 址:鸡冠区电台路I1号
联 系 人:史安利
联系方式:133*****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8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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