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五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饶河分公司——饶河县政府大楼改造工程塑钢窗采购竞价公告

黑龙江省五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饶河分公司——饶河县政府大楼改造工程塑钢窗采购竞价公告

黑龙江省五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饶河分公司——饶河县政府大楼改造工程塑钢窗采购竞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2-22 00:26

黑龙江省五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饶河分公司——饶河县政府大楼改造工程塑钢窗采购竞价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需求计划,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G-ZC-********-****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五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饶河分公司——饶河县政府大楼改造工程塑钢窗采购

1.3采购内容:塑钢窗

1.4采购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计划单价
(元)

计划总价
(元)

1

塑钢窗

65型材

1、型材:65型材三玻四腔,壁厚2.5mm。
2、钢衬:1.5mm镀锌钢衬。
3、五金件:春高五金。
4、胶条:三元乙丙胶条(优质)
5、玻璃:6mm厚low-e玻璃(淡蓝色)。

平方米

756

556

420336

合计:

420336

备注

1、质量标准:执行最新的国家产品质量法,技术标准(国标),质量实行三包,保修期1年。

2、供方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发货,运费及货运风险由供方承担。

4、付款方式:按现场要求供货,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款。需方付款前,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与付款等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相应的材料进入到现场的出入库单、材料质量验收单和进入到现场的材料照片。如付款时供应商提供不出付款等额的发票,采购商有权拒绝支付此批次货款但供应商无权停止供货。

5、意向供应商竞价时填写上报总价,竞价结束后,报价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报价明细供采购人进行价格核查,报价明细中的每一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其对应的限制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6、参与报名供应商应考虑如因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不及时或其他合理原因造成无法按承诺支付供应商材料款时,供应商应有与采购商共同承担资金能力,并继续提供采购商所需材料货源以及保证供货货源时间满足采购商施工需求,当采购商支付货款时不计任何利息。

1.5交 货 期:按现场供货要求。

1.6交货地点:双鸭山市饶河项目指定地点。

1.7其它要求:

检验标准: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外观无破损视为初步验收合格。需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再次核验。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质量验收:如到达采购商指定地点后相关单位抽检不合格或采购商送检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出相关材料质量系数等达不到采购商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采购方、供货方可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再次检测,如检测还不合格则供货方必须无条件将货物撤离现场。如质量验收达不到标准,供货方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赔偿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420336.00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意向供应商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输费用、拆除费、安装费、税金等(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如因实际市场价格及其他因素变化,供需双方可协商采购货物价格,最终定价按照采购需求方制定价格执行。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9)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12)本次采购意向供应商需在报名前进行项目现场实地踏勘,配合采购方进行并通过资质审查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2月22日09时至2021年12月25日09时(北京时间),在“智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

(4)以往开过的发票扫描件(可以是对应其他单位);

(5)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8)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品牌)经营授权书(适用于指定品牌的)。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6.竞价安排

6.1竞价时间:2021年12月25日10时至2021年12月25日12时(北京时间)。

6.2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18@qq.com%E3%80%82">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一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生发送到QQ邮箱:********60@qq.com。由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价格核查。最终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平台交易服务费缴纳

(1)平台交易服务费金额以及形式:中标总额1‰(电汇,金额取整到元位)。

(2)平台交易服务费缴费截止时间:同中标公告发布时间(北京时间)

(3)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MA19GTD657

公司地址及电话: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3号楼3层西侧 ****-********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房信支行 3500 0681 1910 0066 231

(4)汇款须备注文字“平台交易服务费+项目编号”,编号以实际公告编号为准。

(5)汇款以后请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留存,并与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经理/联系人核实到账情况。如需开具发票的,需要提供开票信息,(未提供开票信息或非公对公汇款的将默认为无需开具发票)。

10.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意向供应商报价、以及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最终竞价成交供应商必须签订采购方规定的所供产品质量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竞价,并将永久取消其合作资格。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五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38号

电 话:****-********-****

平 台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楼改造 钢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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