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心机房(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心机房(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心机房(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KQZX-2021-11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心机房(二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ZX-2021-113

项目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心机房(二期)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提供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到 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 3.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审核通过,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附件: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中心机房 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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