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新城镇等12乡镇农村周边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和“襄汾县汾城镇等11乡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襄汾县新城镇等12乡镇农村周边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和“襄汾县汾城镇等11乡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襄汾县新城镇等12乡镇农村周边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和“襄汾县汾城镇等11乡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晋众招【2021】3031号
1、招标条件
“襄汾县新城镇等12乡镇农村周边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和“襄汾县汾城镇等11乡镇综合整治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为以上项目选定实施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该项目由襄汾县自然资源局作为项目招标人负责具体实施。
本项目已由襄汾县自然资源局以“襄自然资发【2021】98号”文件申请县政府同意立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通过该项目资信审查询比采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因上述两个项目有投资关联关系,投资实施主体须为同一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襄汾县新城镇等12乡镇农村周边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和“襄汾县汾城镇等11乡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项目
2.2项目编号:晋众招【2021】3031号
2.3招标范围:为“襄汾县新城镇等12乡镇农村周边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和“襄汾县汾城镇等11乡镇综合整治项目”选择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3.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4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自愿投资襄汾县实施主体,并能组建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项目管理团队,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及能力;
3.6投标人须提供资信审查确认书;
3.7投标人应获得襄汾县自然资源局签发的项目合作意向书;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3日00:00至2021年12月30日23:59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357)*******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 ********00
4.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采用现场投标的方式进行(纸质标书),将纸质投标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2日9时00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四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2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提前1小时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汾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杜俊彦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并州路金港国际商务中心C座601
联 系 人:张伟博
电 话:****-*******
电 子 邮 件:********98@qq.com">********98@qq.com
2021年12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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