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社区(一期)物业服务项目(金桥小区)重新招标邀请招标公告
凤山社区(一期)物业服务项目(金桥小区)重新招标邀请招标公告
泉宏莆招[2021]09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山社区(一期)物业服务项目(金桥小区)重新招标 已经批准实行,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凤山居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物业服务项目邀请:莆田市艾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万城物业有限公司;信和源(福建)置业有限公司3家单位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凤山居委会金桥小区;
2)项目规模:金桥小区物业服务及管理
3)管理服务内容、质量:为规范化管理小区,小区将引进物业公司承包金桥小区物业管理,需达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莆田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且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企业。
3.3近三年内,未曾被市县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在以往物业管理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的物业资质企业。
3.4只有被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1年12月23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
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
b)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 上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且同时以书面形式发出投标邀请函。
9.获取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于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10.公告其他说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凤山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翁先生
电话:158*****98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郑
电话:157*****625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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