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竞争性磋商]蓝山县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综合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第二标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蓝山县][竞争性磋商]蓝山县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综合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第二标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蓝山县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综合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蓝山县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综合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远志新外滩6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采购计划编号:蓝财采计【2021】73号
1.2委托代理编号:ZDGX-HUNZB-*******
1.3项目名称:蓝山县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综合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1.4项目总预算:¥*******元整(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806300.00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902200.00元,超过此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1.5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1 | 蓝山县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综合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县域环境质量监测)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806300.00 | 806300.00 |
2 | 蓝山县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综合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标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902200.00 | 902200.00 |
1.5项目其它情况说明:允许供应商同时对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进行报名,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远志新外滩611室)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认购招标文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并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3.4、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 07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3、疑问及质疑:
3.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0〕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第一标段人民币160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1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
(2)地 址:永州市蓝山县
(3)联系人:张先生
(4)电话:139*****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远志新外滩611室
(3)联系人:阳先生、陈先生
(4)电话:173*****188、173*****05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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