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滨海县仁和初级中学工程项目滨海县仁和初级中学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滨海县仁和初级中学工程项目滨海县仁和初级中学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滨海县仁和初级中学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仁和初级中学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景湖路与育才路交叉口

2、工程概况:滨海县仁和初级中学工程,整体新建20轨60班,占地82.6亩,建筑面积35000㎡。

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所有监理服务内容以及其它与工程有关的必不可少的配套项目的监理。工程范围包含项目(含附属、绿化等)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及质保期内维修阶段所有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增减项目等为依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备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等,免费提供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期及质保期的全部监理服务(图纸施工图变更及增减项目)。

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暂定450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进场日期起算,与项目实施同步,服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且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免费提供监理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中公共建筑部分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工程监理业绩。

(1)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4)投标人提供的新建工程监理业绩中,如包括非公共建筑,应剔除非公共建筑内容后计算相关指标,衡量业绩是否符合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未明确体现的,须出具建设单位的相关证明。

(5)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非投标人独立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

(6)竣工验收证明中未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的,业绩不予认可。

3、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下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互不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①②除外),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中标后,中标单位所投上述人员不得更换。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并确保根据项目需求随时增加人员,满足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其中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国家人民防空监理资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合格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项目。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监理人员。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接受招标人的日常管理,中标后不得更换。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处于在建(监)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不得为其他企业公司法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协会)颁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其中2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国家人民防空监理资格证书或提供一个注册专业为“房建”、一个注册专业为“安装”的省级及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合格证书。

(2)监理员:至少4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协会)颁发的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包括且不仅限于:建筑、市政、安装(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监理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程量及施工进度配备,需满足工程需要,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按照苏建建管【2017】第236号文要求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备案,以及按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如中标单位不能按时完成网上备案,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的,此条款不作要求〕。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5月-2021年10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9、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10、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1、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2、其它: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⑤如因挂靠引起的诉讼,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监理费用,有权扣除因诉讼引起的相关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四、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223日至2021年1230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1610时整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保单)银行保函。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注: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2019年度、2020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提供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3.1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80-1122;可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未缴纳、或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无效。

3.2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3.3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编制工具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3.4投标保证金退还: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退还(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以电子保函(保单)、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4、付款方式:

本工程监理费具体付款时间及幅度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确定,项目监理服务费=最终核准的建筑面积×【本项目监理中标价/35000】为计算基数进行支付,招标人约定初步付款计划如下(招标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70000

(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10%为预付款;

(2)所有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30%;

(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60%;

(4)经审计部门一审计后,以相应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付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70%;

(5)经审计部门二审计后,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付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90%;

(6)余款作为监理人监理工作内容的工程保修阶段对工程的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在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无息)。

注:①支付预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保函。

②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双方约定监理费用的结算方法:监理费用结算价=最终核准的建筑面积×【本项目监理中标价/35000㎡】。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以图审后的施工图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GB/T50353-2013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提供建筑面积计算成果报告。

5、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7、如政策调整,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和省市文件执行。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index.html)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亚楠联系电话:159*****621

联系人:陈绘绘联系电话:139*****699

联系人:戴加亮联系电话:159*****53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薄志尚 联系电话:189*****009

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189*****656

电 子 邮 件:********3@qq.com

2021年12月23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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