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一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龙湾一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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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龙湾一期消防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C08-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达·龙湾一期消防工程已由长高发改字【2011】3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信达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期消火栓系统、地下室通风系统、喷淋系统、SDE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消防泵房系统、相关消防电气工程等消防工程

2.2资金到位情况:自筹已到位

2.3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超凡大街以东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计划工期:2014年6月7日—2015年12月31日,具体单位工程按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05月 13日至 2014 年 05月1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窗口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6)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6月03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硅谷商务5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招标人:长春信达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 邮编: 130012

联系人:颜先生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姚萍

电话:0431—********

2014年05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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