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新冠肺炎疫后重点人群心理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泰和县新冠肺炎疫后重点人群心理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D28-11106-2021-0426 | 分 类: | 公告公示 | |||
责任部门: | 县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1-11-20 17:08:00 | |||
标 题: | 泰和县新冠肺炎疫后重点人群心理 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自2020年以来关于加强疫情相关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精神卫生项目支持新冠肺炎疫后重点人群心理干预。为更好地完成项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全县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援疫一线医务人员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其心理自我调适能力;开展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心理治疗等,使其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自身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对变化的应对能力,减少疫情相关精神心理问题的发生。
二、项目范围
泰和县
三、项目内容
(一)组建心理援助服务网络
由全县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医疗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心理
援助服务网络,为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等工作,建立不同机构之间的转诊和协调服务机制。
(二)开展专业培训
由安康精神病医院组织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医疗机构、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所在地医疗机构的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心理援助、干预等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规范开展常见心理社会问题、应激相关障碍的识别,制定个案工作计划,开展心理疏导与心理干预服务。
(三)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由经过培训的心理健康服务人员根据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的具体情况,遵从自愿原则,有针对性提供心理服务。
1.心理健康教育。依托安康精神病医院建立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库,制作针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及大众的科普书籍、宣传折页、宣传画等宣传资料;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定期为上述人员推送针对性科普宣传信息,每月至少 2次,以提高其自我心理调适能力,促进其主动求助。
2.心理健康状况评估。由经过培训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
员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开展心
理健康状况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其中30%的人员进行专业心理测评。
3.心理干预服务。预测一线医务人员、确诊患者及病亡者家属中有15%需要个体心理干预,由心理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进行一对一心理干预。对发现存在明显精神心理问题的开展针对性的个体心理干预,对应激反应明显或出现严重精神症状的个体,协调转诊至安康精神病医院,由精神科医师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师进行心理治疗。
(四)心理援助热线运营及维护
1、发展心理援助热线。整合辖区资源,推动安康精神病医院心理援助热线0796—*******专业化、标准化建设,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扩大热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2、壮大心理热线队伍。充实心理援助热线工作团队,定期组织开展热线咨询员培训和督导,提升其服务能力。
3、规范服务,及时干预。规范热线服务流程,规范业务资料的采集、记录和保存,定期总结分析热线来电情况。做好来电人员心理状况评估和预判,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四、项目组织实施
县卫健委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安康精神病医院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培训,开展技术指导与督导、项目评估和总结等工作。
五、评估和总结
县卫健委建立项目调研评估制度,定期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安康精神病医院于次年1月5日前将上一年度总结报告上报至委医政医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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