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应急农村饮水工程管材及消毒设备招标公告
2013-2014年应急农村饮水工程管材及消毒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现就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2014年应急农村饮水工程管材及消毒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2014年应急农村饮水工程管材及消毒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GXBSZC2014-G1-066-XY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采购内容:管材及消毒设备一批。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即A标段、B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并具备安装调试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5月12 日至2014年5月19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120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本项目不提供电子标书、不代办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原件核查:(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7)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3年度、2014年1-4月份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时必须提供), (8)如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货物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30日17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缴存、转账、电汇形式交至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文明分理处,银行账号:****************6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5 日下午15: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市阳光新城B栋8楼803室),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6月5日下午15:00 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市阳光新城B栋8楼803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咨询联系人:陆素花
咨询电话:139*****002、****-*******(办)****-*******(传真)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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