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电池工厂MEB项目工艺车辆
一汽-大众电池工厂MEB项目工艺车辆
一汽-大众电池工厂MEB项目工艺车辆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采购货物名称:一汽-大众电池工厂MEB项目工艺车辆
2.2采购货物数量:本项目为工艺车辆租赁项目,具体详见下表
2.3交货地点:一汽-大众电池工厂,以采购人最终通知为准
2.4交货期:本项目租赁期为5年,车辆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8个自然日到货、安装并调试完成,如无法满足,需免费提供车辆应对
2.5 最高响应限价:
产品 | 数量 | 单价(元/台/月) 不含税价 |
2T高位叉车(1.2米货叉) | 2 | 3,950.00 |
2T平衡重叉车(1.6米货叉) | 2 | 2,920.35 |
2T平衡重叉车(1.5米货叉) | 5 | 2,920.35 |
2T平衡重叉车(1.2米货叉) | 6 | 2,920.35 |
3T平衡重叉车(1.5米货叉二级门架) | 2 | 3,584.07 |
3T平衡重叉车(1.5米货叉标准门架) | 6 | 3,930.00 |
1.2T电动托盘堆垛车(1.2米货叉) | 2 | 1,017.70 |
5T室内牵引车 | 9 | 1,650.00 |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本次采购不接受不接受母、子、分公司同时申请,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股东的企业同时申请。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股东清单 。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019年、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两年(2020年-至今)有锂电池工艺车辆出租项目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企业诚信要求:供应商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2、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承诺要求: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及要求、承诺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甲方要求,接受甲方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3、供应商承诺: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例如通过市场询价方式),如供应商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采购人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4、供应商承诺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5、车辆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8个自然日到货、安装并调试完成,如无法满足,需免费提供车辆应对。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的,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复印件。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12-23 20:00:00至2021-12-29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01-04 13:00:0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电话:400-691-7888转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CA办理、使用、CA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问题。
7.4 财务专员
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富民大路7756号
联系人:王峰
电话:176*****181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关杨、刘佳
手机:166*****866
邮箱:guanyang@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供应商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现场参加开启;
10.4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XB********/01 | 一汽-大众电池工厂MEB项目工艺车辆 | 国内货物 | 2021-12-23 20:00 | 2021-12-29 17:00 | 2022-01-04 13: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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