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装饰工程(一期)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装饰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FY2021GC1414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装饰工程(一期)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装饰工程(一期)已由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社会【2020】165号、发改社会【2020】542号、发改社会【2020】535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投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阜阳投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装饰工程(一期),包括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图文信息中心装饰及安装工程,4栋教学楼公共区域、走道增加吊顶,楼体亮化,图文信息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屋顶花园,5栋宿舍楼、教师公寓、图文信息中心及大学生活动中心室内空气治理工程,一期新增安装工程,产教融合中心地库(含人防)标线、标识标牌,室内外导视、雕塑、室外道路标线等工程内容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9000万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③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④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5其他:3.5.1投标人及投标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受贿或其他限制投标行为,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5.2拟派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3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113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4开标室 。

7.招标活动组织

7.1 开标现场不提倡投标人到场,若确需到场,进入开标区域内人员每家投标人限3人以下。

7.2本项目数据推送员

姓名:董工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投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志凯法定代表人:程维锋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000号地 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8号2厅

邮 编:236000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联 系 人:董 工

电 话:0***-*******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qq.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10.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10.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1年12月23日

标签: 装饰工程 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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