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21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太平镇彭阳村街区排水及文化广场维修提升改造...
镇原县2021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太平镇彭阳村街区排水及文化广场维修提升改造...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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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原县2021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太平镇彭阳村街区排水及文化广场维修提升改造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12-24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12-26 17:00:00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水务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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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2021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太平镇彭阳村街区排水及文化广场维修提升改造工程001 | GSZPZC2021-042 | 工程-施工 | 829311.53(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我单位拟对镇原县2021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太平镇彭阳村街区排水及文化广场维修提升改造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该项目经镇水发﹝2021﹞13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镇原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ZPZC2021-042
2.2项目名称:镇原县2021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太平镇彭阳村街区排水及文化广场维修提升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镇原县太平镇彭阳村。
2.4工程内容:1、新建排水渠328m,渠道尺寸为30cm×30cm,两侧壁厚为15cm,底板厚15cm,为C20混凝土浇筑,渠道顶加钢筋混凝土篦子,渠道底部回填10cm厚的碎石垫层。2、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338m,墙体为C25钢筋混凝土结构,墙顶宽0.3m,墙高1.19m,面坡坡比1:0.05,背坡坡比1:0.2,墙底坡比1:0.1,基础回填10cm厚的碎石垫层。3、绿化选用的是乔木和灌木和草结合的方式绿化,主要有嫁接月季、紫穗槐、小龙柏。嫁接月季间距1m布置,小龙柏间距1.5m布置,紫穗槐间距1.5m布置,整体绿化成两列布置。4、对现状化粪池上部进行修复,拆除原有砖面,采用C25混凝土浇筑面层,长4.35m,宽2m,厚25cm,并在上部加设φ10镀锌钢管围栏12m。5、砖砌墙设计尺寸为宽24cm,墙身总高1.2m,埋深36cm,地面以上84cm。门面房处墙体内侧原状土回填后表层进行青砖墙封顶,居民点处墙体内侧原状土回填后表层进行绿化种植。6、污水收集坑坑体为C20混凝土结构,设计尺寸为长0.6m,宽0.9m,深0.4m,坑体壁厚100mm,基础回填10cm厚的碎石垫层。对广场台阶原有面层瓷砖进行清除,台阶规格尺寸为长260mm,宽150mm,共计修复8㎡。7、对广场原篮球场进行修复改造,篮球场尺寸32×19m,全部进行改造。
2.5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6计划工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1月23日。
2.7招标范围:预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无。
2.10招标控制价:829311.5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内期);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3供应商须上传实施方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4日08时00分至2021年12月26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1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朱广彦
联系电话:152*****36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3栋5单元522室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154
2021年1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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