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陇209住宅部分一标段商混 招标公告

梅陇209住宅部分一标段商混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51招标名称:梅陇209项目住宅部分一标段商混采购采购联系人:
采购联系人电话:采购联系人传真号:采购联系人EMAIL: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现对梅陇209项目住宅部分一标段商混采购进行招标.现诚邀报价人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梅陇209项目住宅部分一标段商混采购

二、招标编号:

********51
、询价开始/截止时间及询价公开时间:

1、询价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0800时(北京时间)。

2、询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下午1300时(北京时间)。

3、询价公开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下午1300时(北京时间)。


询价人: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序号物资描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税率交货日期报价要求
1普通混凝土 C30细石 非泵送立方米1500.00000.032021-12-31按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G/TJ08-227-2009《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上海市标准)等执行;无定金、无预付款,2、自然月的最后一天,供方向购方提供当月混凝土对账签收单、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版面清晰)等符合买受人要求的全部资料,双方办理结算,购方从第四个月起开始支付供方第一个月结算货款的70%,以此类推,余款30%待项目混凝土供货完毕全部混凝土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合同价款的支付均不计取利息。
2预拌混凝土 C30立方米19661.00000.032021-12-31按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G/TJ08-227-2009《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上海市标准)等执行;无定金、无预付款,2、自然月的最后一天,供方向购方提供当月混凝土对账签收单、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版面清晰)等符合买受人要求的全部资料,双方办理结算,购方从第四个月起开始支付供方第一个月结算货款的70%,以此类推,余款30%待项目混凝土供货完毕全部混凝土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合同价款的支付均不计取利息。
3预拌混凝土 C25立方米3360.00000.032021-12-31按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G/TJ08-227-2009《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上海市标准)等执行;无定金、无预付款,2、自然月的最后一天,供方向购方提供当月混凝土对账签收单、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版面清晰)等符合买受人要求的全部资料,双方办理结算,购方从第四个月起开始支付供方第一个月结算货款的70%,以此类推,余款30%待项目混凝土供货完毕全部混凝土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合同价款的支付均不计取利息。
4预拌混凝土 C20 细石立方米1499.00000.032021-12-31GB/T 8239-2014《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5、无定金、预付款,按月对账,货物分批送至指定场地后,经买受人验收通过,且出卖人于当月20日前提供物资对账签收单等符合买受人要求的全部资料后双方办理对账,出±0以后办理第一次结算手续,办理完成后(并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支付第一次结算货款的70% ;之后每月办理结算,按月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70%,供货全部完成后、终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累计付款至100%。
5加气混凝土 1:8立方米1000.00000.032021-12-31按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G/TJ08-227-2009《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上海市标准)等执行;无定金、无预付款,2、自然月的最后一天,供方向购方提供当月混凝土对账签收单、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版面清晰)等符合买受人要求的全部资料,双方办理结算,购方从第四个月起开始支付供方第一个月结算货款的70%,以此类推,余款30%待项目混凝土供货完毕全部混凝土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合同价款的支付均不计取利息。
6C15混凝土 C15立方米2180.00000.032021-12-31按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G/TJ08-227-2009《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上海市标准)等执行;无定金、无预付款,2、自然月的最后一天,供方向购方提供当月混凝土对账签收单、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版面清晰)等符合买受人要求的全部资料,双方办理结算,购方从第四个月起开始支付供方第一个月结算货款的70%,以此类推,余款30%待项目混凝土供货完毕全部混凝土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合同价款的支付均不计取利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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