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南豫冠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南豫冠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南豫冠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示发布日期:2021-12-20

我公司拟对拥有的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城支行收购的河南豫冠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对外公开竞价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的河南豫冠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对外公开转让处置,该资产债权总额为15,027,764.15 元,其中本金8,000,000元,利息6,992,154.15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1月10日),垫付诉讼费用35,610 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但担保。债务人河南豫冠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襄城县北环路西段南侧、证号为襄县国用(2012)字第038号、面积33240.15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有效的抵押登记;抵押人王新新及其共有人常晓磊以其名下位于襄城县台湾城凤凰路南侧、证号为襄县国用(2014)字第044号、面积42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襄城县烟城路与汝河路交叉口烟城鑫苑21号楼0404号面积180.72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有效的抵押登记。担保人河南恒信德实业有限公司、王新新、常晓磊、张晓磊、胡国召、余巧丽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债权及抵押、担保有效,已经法院生效裁定确认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二、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豫冠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U,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晓磊,注册资本:7000万,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5日,登记机关:许昌市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襄城县产业集聚区第四工业村,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箱式变电站、GSM远程集中抄表系统、互感器、智能开关装置、油浸式变压器及相关配件生产;电力物资、建筑材料销售;电气技术咨询。

债务人河南豫冠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张晓磊及法人河南恒信德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保证人常晓磊。目前停产。

三、担保情况

1、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河南恒信德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W,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胡国召,注册资本:1000万,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8日,登记机关:宝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宝丰县迎宾大道东段(佳田紫金园门口临路门面房),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销售;电梯销售。保证人河南恒信德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余巧丽、胡国召。目前该企业已经停业。

保证人张晓磊,女,汉族,住河南省襄城县。

保证人王新新,女,汉族,住河南省襄城县。

保证人常晓磊,男,汉族,住河南省襄城县。

保证人胡国召,男,汉族,住河南省宝丰县。

保证人余巧丽,女,汉族,住河南省宝丰县。

2、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登记在债务人河南豫冠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襄城县北环路西段南侧,面积为33240.157平方米,土地证号为襄国用(2012)第038号国有工业用地,出让土地,地上建有厂房。经调查,地上有两栋一层钢构车间,建筑面积为均为2025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证;三层钢构车间一栋,建筑面积6090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证;三层钢构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6090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证,系钢构车间改造而成;钢构在建工程一栋,未投入使用。

抵押物二:登记在抵押人王新新名下的位于襄城县台湾城商八区,面积为429平方米,土地证号为襄国用(2014)第044号国有商业用地,出让土地。经调查,地上建有房屋。

抵押物三:登记在抵押人王新新名下的房产抵押物,位于襄城县烟城路与汝河路交叉口烟城鑫苑21号楼0404号,面积为180.7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襄房权证襄城县字第*******号。经调查,抵押房产系住宅。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主要抵押物为河南豫冠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位于禹州市产业集聚区,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有厂房、办公楼等。宗地位置较好,交通便利,有较高的变现价值。

现拟于2021年12月23日10时30分,在郑州市红专路82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采取连续竞价方式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有意竞买者,请即日起向我公司咨询详细情况,并于2021年12月22日17时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100万元整的保证金(以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携带有关证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持有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到我公司办理竞价手续,或查阅相关资料。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若竞价成功,应在竞价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于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我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我公司举报。

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

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人:楚先生

举报电话: ****-********

监督人:黄先生

,河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管理 资产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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