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骨伤科医院:电梯维保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电梯维保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服务范围:浏阳市骨伤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设备名称、数量详见项目清单)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在此期间,如出现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要求,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重新招标采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所需维保设备内容:

位置

名称

数量(台)

年保费(元)

总计年保费(元)

住院部 

通力电梯

6

12165

72990

三水三洋电梯

1

12165

12165

升降梯

2

7422.5

14845

合计

9

100000

备注:

1、维保内容包含电梯本身的所有部件(包括但不限于主机拽引轮、钢丝绳、主板等),以及与电梯本身相配套的所有设施、设备,如:轿厢、外围设备厢、照明、扶手、监控、通讯电话、多媒体、风扇等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技术配置符合运行要求,不能带病运行影响使用。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含除电梯五大件(曳引机,控制柜,限速器,轿箱门机,安全钳)及其检测费以外的各种部件的更换和维修保养以及电梯年检费用。

二、相关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

三、技术规格

5.1服务标准:

1)维保次数:计划维保每台电梯每月维保2次,每次间隔≤15天。

2)24小时报修:维保单位提供24小时报修电话,以及服务质量投诉与监督电话,单位负责人及对公工作邮箱、联系电话等。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到达维修现场。

3)清洁要求:维保单位将与采购人密切配合,保持机房、门坎、井道及底坑的卫生清洁。

4)安全措施:电梯维修人员在任何时间进行电梯维修、保养时都需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A.直梯:维修、保养时需要地下一层、首层及停梯维修楼层安放专用的活动围挡。

B.所有的专用围挡都必需配置有电梯公司名称,服务监督电话,停梯检修等信息。

5)维保时间:电梯维保人员在从事电梯维修时需考虑电梯正常使用的需要,尽量避免计划维修影响电梯的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所调整的另行通知。

6)电梯维保人员及临时施工人员需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并佩带工作证、安全头盔及穿戴电梯工作服进出。

7)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采购人指挥与安排。

8)协助采购人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处理。

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在服务期内发生的各类检查,成交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迎检工作,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人另外支付加班费。

10)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无权在承包区域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类似宣传,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的规定责令成交人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

11)成交人必须对员工发生的事故责任以及员工健康等承担责任;同时对员工在服务区域内做出的不良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影响承担责任。

12)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采购人公众形象或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13)每年向采购人移交电梯维护、维修、保养等所有技术资料,成交人按采购人规定限时查阅。

14)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负责。

15)设有免费服务电话、固定服务电话、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

5.2维保标准:

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A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1

机房、滑轮间环境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2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齐全,在指定位置

3

驱动主机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4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动作灵活

5

制动器间隙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6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

7

编码器

清洁,安装牢固

8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9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工作正常

10

紧急电动运行

工作正常

11

轿顶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12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工作正常

13

导靴上油杯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14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15

井道照明

齐全,正常

16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工作正常

17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工作正常

18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工作正常

19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 卡系统

齐全,有效

20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 ( 安全触 板,光幕、光电等)

功能有效

21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22

轿门运行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23

轿厢平层准确度

符合标准值

24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齐全,有效

25

层门地坎

清洁

26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正常

27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28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29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不小于7mm

30

底坑环境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31

底坑停止装置

工作正常

A2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1

减速机润滑油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2

制动衬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3

编码器

工作正常

4

选层器动静触点

清洁,无烧蚀

5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清洁,钢丝绳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6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清洁,无严重油腻

7

靴衬、滚轮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8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工作正常

9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10

层门门导靴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11

消防开关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12

耗能缓冲器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13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 装置

工作正常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1 半月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外,还应当符合表 A-2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 A-3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1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

2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3

曳引轮槽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5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6

控制柜各仪表

显示正常

7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8

悬挂装置、补偿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9

绳头组合

螺母无松动

10

限速器钢丝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11

层门、轿门门扇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值

12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工作正常

13

对重缓冲距离

符合标准值

14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固定,无松动

15

上、下极限开关

工作正常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2 季度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外,还应当符合表 A-3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A4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1

减速机润滑油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2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接触良好

3

制动器铁芯(柱塞)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

制动器制动能力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 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5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符合标准

6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对于使 用年限不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2 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工作正常

7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工作正常

8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工作正常

9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紧固

10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支架

固定,无松动

11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清洁,压板牢固

12

随行电缆

无损伤

13

层门装置和地坎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14

轿厢称重装置

准确有效

15

安全钳钳座

固定,无松动

16

轿底各安装螺栓

紧固

17

缓冲器

固定,无松动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3 半年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 A-4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注 A-1:如果某些电梯没有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有的电梯不含有某种部件,项目(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下同)

注 A-2: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对测试、试验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为检查、调整、清洁和润滑(下同)。

注 A-3:维护保养基本要求中,规定为“符合标准值”的,是指符合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制造单位要求(下同)。

注 A-4:维护保养基本要求中,规定为“制造单位要求”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其他没有明确“要求”的,应当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制造单位等的要求(下同)。

5.3本项目所提供的维保服务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等有关要求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

六、验收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三年。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法

2.1 付款人: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2.2结算方式:采购人按照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按季度支付成交人服务价款,每季度费用为年度维保服务费总额的25%,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依次类推。

2.3 成交人收取维保服务费应当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发票应符合开具时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票类型、税种、税率的相关要求。

2.4结算方式与付款要求如有调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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