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河北省第一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项目-农药采购招标公告
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河北省第一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项目-农药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ZC130*****210253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2-31 17:00: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1-18 14:30:00 | 开标时间: | 2022-01-18 14: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1-18 14:30:00 | ||||
正式公告 |
1、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河北省第一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项目-农药采购
采购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
采购人地址:围场县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孙占勤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17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瑞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孙琳颖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预算:总预算为670000.00元
项目实施地点:围场县
项目内容: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供货期:2022年03月31日前供货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17: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围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14时30分。
5.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户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57********4-089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注:投标人在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汇款事由(递交投标保证金),对未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如投标人以其他形式递交保证金,一律按照银行保函方式进行绑定。投标人须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函管理”界面,上传保证金原件扫描件,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14时30分
6.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围场)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
采购人地址:围场县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孙占勤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9*****171
招标代理:河北瑞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联 系 人:孙琳颖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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