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监测装置制造及试验采购公告
电网监测装置制造及试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16:03:51截止时间:2021-12-31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二)项目名称:电网监测装置制造及试验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包含的内容有:
1、电网监测装置制造。
设备由电网监测台、A型数据采集器和B型数据采集器组成。针对首次承制本设备的单位,需要制造1套试验用样机,用于完成第三方试验。
2、电网监测装置试验。
含性能试验、联调试验及第三方试验。试验用样机应完成第三方试验:按照试验大纲要求(包括电磁兼容、可靠性、冲击、振动、倾斜和摇摆、高温、低温、盐雾霉菌试验等);设备出厂功能、联调试验,按照试验大纲要求。
3、配合完成该设备综合保障工程相关文件编制。
4、电网监测装置安装调试、配合参加系泊航行试验、质保期内维护修理等配合工作。
(四)主要功能:
电网监测装置通过采集交流电网和直流网络设备工作状态等信息,实现对舰船电网状态实时显示等功能,用于对舰船电网的运行状态进行集中监测和数据分析。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书。
(五)进度要求:
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电网监测装置制造及试验,并通过生产方代表室验收。
对于需要生产样机的首次承制单位,应在择优结果公布后75天内完成样机的制造与试验,并通知招标方及驻招标方军事代表室进行验收。如样机验收没有通过,招标方将有权利终止合同,由此带来损失由承制单位承担。
二、承制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给船舶配套过相同、相似、相近产品的供货业绩,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的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需对所承担的试验项目保密安全性做出承诺;
5.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且不在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限制措施时间内;
6.投标人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单位应有对应的军事代表室监管,代表室能够且愿意实施该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督和军检验收,并能提供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谈判;仅接受产品直接生产厂家谈判响应,不接受代理商的谈判响应。
三、资格预审和谈判文件发放
本项目需在有效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对接,并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务必电话联系采购方完成线下对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线下对接,则视为主动放弃竞优资格。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网上对接的厂商,可以在有效截止时间前正式书面提交对接材料,视为完成对接。对接完成后,在指定时间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近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相同、相似、相近产品新造船、修理、改装承制经验的证明文件(需附合同等支撑文件)。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5.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证明文件。(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7.有对应军事代表室监管且愿意实施该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督和军检验收的书面声明。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的书面声明。
9.不在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限制措施时间内的书面声明。
10.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上述资格审查文件请按照条目装订成册。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发放谈判文件。
四、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联系人:朱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