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章国田请求辞去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章国田请求辞去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23日宁波市北仑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宁波市北仑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章国田同志辞去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察院 宁波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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