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典·龙都二期供配电工程
景典·龙都二期供配电工程
本招标项目景典·龙都二期供配电工程已由重庆市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6-500230-70-03-0084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景典·龙都二期总建筑面积约127462.12平方米,共计设置公变配电室约3个,专变配电室1个,总供电容量8070千伏安(公变供电容量:6640千伏安,专变公变供电容量:1430千伏安)。
2.3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3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供电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完成整个配电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调试(负责办理所有相关手续)、验收、通电及符合送电要求并办理供电主管部门审图意见、报装批文、负荷申请、核定、封表、高低压系统接火及送电运行、移交等一切手续,并提供2年免费质保等。施工图图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之内正式通电)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条资质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工程规模总容量为6000kVA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五路3号2幢2楼A区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
联系人: | 王谦 | 联系人: | 谭杨杰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景典·龙都二期供配电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69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营业部 | ************************072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945 |
标签: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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