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服务征集方案公告

通勤车服务征集方案公告

一、服务内容要求

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保障医院职工上下班通勤需求。要求提交方案者自营业以来安全业绩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并提供安全环保承诺书。

本项目需要通勤车数量1辆(53座或以上空调客车辆),拟投入本项目通勤车辆要求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要求身体健康,无违法记录,应有2年或以上驾龄(按取得A1驾照计算),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线路

夏令时:上午8:00华阳体育馆--漳州市第四医院

下午5:30漳州市第四医院--华阳体育馆

冬令时:上午8:00华阳体育馆--漳州市第四医院

下午5:00漳州市第四医院--华阳体育馆

(1.如线路遇特殊情况,则根据采购人要求;2.车辆停靠华阳体育馆期间,最终中标方需自行与华阳体育馆协调,若产生费用有最终中标方自行支付。)

三、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道路运输管理站)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县级包车客运资质及以上)、非本市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市级包车客运资质及以上)。提供方案者提供方案需至少有3台车辆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营运证》,提供车辆必须为车籍所在地为本市的自有车辆。【53座或以上空调客车3台】

(注:提供方案者需提供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营运证》所属人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视为响应无效)。提供方案者需提供拟服务于本项目的3名驾驶员有效的证件。(提供方案者需提供驾驶员身份证、A1驾驶证和客运从业资格证及承诺书,否则视为响应无效)提供方案者需提供3台通勤车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单(交强险)及机动车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40万元/座)否则视为无效方案。

四、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漳州市第四医院要求。具体要求:应保证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并负责按设备的检修规程及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其他要求

1.车辆购置年限在1-5年内(含5年),需提供购置时间证明材料;

2.车况:安全性能、座位舒适、动力性能、车容车貌、行驶里程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需提供驾驶员驾龄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期:1年。

七、总预算:20万。

八、我院将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9点30分在门诊楼三楼会议室对本项目举行购前论证会,请提供方案者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方案价并进行方案制作(含技术评分项和商务评分项)前来参与,院方有权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调整或修改中选方案。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李、小林

漳州市第四医院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车服务 方案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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