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态动物园:长沙生态动物园2022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生态动物园:长沙生态动物园2022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按照财政相关规定的标准,拟继续参照2021年职工的餐标440元/人·月,长沙生态动物园现有在职人数314人,预算总金额为165.7万元,但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的要求,长沙生态动物园食堂采购的农副产品,需预留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0%,共计33.1万元购买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该部分由采购人自行采购,故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132.6万元。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实际结算价以当月市场询价后按中标优惠率结算。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单位

询价

备注

1

猪肉

kg

37.8

2

牛肉

kg

105.8

3

牛腩

kg

105.8

4

猪骨

kg

37.8

5

卤牛肚

kg

219

6

kg

27.8

7

鸭子

kg

19.8

8

鸭腿

kg

15.8

9

河虾

kg

192

10

kg

21.8

11

火焙鱼

kg

180

12

腊鱼

kg

80

13

鸡蛋

kg

19.8

14

猪脚

kg

43.8

15

排骨

kg

39.8

16

卤耳尖

kg

124

17

皮蛋

2

18

莴笋头

kg

18.96

19

南瓜

kg

3.16

20

西红柿

kg

9.98

21

芽白苗

kg

7.96

22

齐心白

kg

7.96

23

黄瓜

kg

13.98

24

白萝卜

kg

7.98

25

玉米棒

kg

2元/根

26

胡萝卜

kg

5.98

27

芹菜

kg

13.98

28

包菜

kg

5.98

29

四季豆

kg

19.96

30

豆角

kg

13.98

31

空心菜

kg

20.96

32

大蒜

kg

11.98

33

大蒜苗

kg

23.98

34

生姜

kg

11.98

35

青辣椒

kg

7.98

36

淮山

kg

7.98

37

新鲜蘑菇

kg

16

38

鲜木耳

kg

7

39

鲜花生

kg

16.25

40

土豆

kg

5.16

41

小红辣椒

kg

11.98

42

冬瓜

kg

3.16

43

香干

kg

16

44

芋头

kg

9.98

45

去皮大蒜子

kg

10.5

46

香菜

kg

35

47

白菜

kg

10.5

48

花菜

kg

9.5

49

油豆腐

kg

14

50

香葱

kg

17.98

51

kg

7.98

52

鲜雪里红

kg

8.75

53

酸菜

kg

7.5

54

韭菜

kg

8.75

55

韭黄

kg

27.98

56

韭花

kg

29.98

57

紫草

kg

16.96

58

大红辣椒

kg

7.98

59

豆芽

kg

5.58

60

魔芋豆腐

kg

3.5

61

朝天椒

kg

11.98

62

红薯叶

kg

19.96

63

苦瓜

kg

15.96

64

百合

kg

71.6

65

油麦菜

kg

12.56

66

菠菜

kg

21

67

茭瓜

kg

15.98

68

刀豆

kg

8.75

69

梅干菜

kg

57.6

70

腐竹

kg

31

71

花生米

kg

17.98

72

干云耳

kg

113

73

干木耳

kg

89.6

74

干金针菇

kg

50

75

干香菇

kg

111.6

76

湿白辣椒

kg

11.25

77

白辣椒

kg

57.6

78

萝卜干

kg

30

79

水晶粉丝

包(400G)

8.9

80

紫菜

30G

4.5

81

干辣椒

kg

35.6

82

派仔袋装腊八豆

kg

33

83

蜜枣

kg

15

84

白芝麻

kg

25

85

桂圆

kg

55

86

火碱

kg

10

87

海天生抽

1.9L/ 6瓶/箱

149.4

88

海天老抽王

1.9L/ 6瓶/箱

176

89

长沙白醋

480ml/20瓶/箱

54

90

料酒

480ml/20瓶/箱

62.5

91

蒸鱼油

1.9L/ 6瓶/箱

195

92

芝麻油

350ml/20瓶/箱

231

93

太太乐鸡精

1000g/包10包/箱

317.5

94

莲花味精

2kg/包 5包/箱

181

95

豆豉

180g/包

3.6

96

酵母粉

24

97

斧头食粉

454g/包

8

98

食盐

件(50包/件 400g/包)

69

99

花椒油

350g/20瓶/件

180

100

山胡椒油

75g/20瓶/件

94

101

板栗罐头

230g/瓶24瓶/件

125

102

啤酒

96

103

李锦记薄盐生抽

件(1.9L*6瓶)

176

104

李锦记凉拌汁

9

105

孜然

kg

93.6

106

豆瓣酱

桶(6KG)

66

107

野山椒

2.5KG/包

20

108

东古酱油

件(500mlG*12)

126

109

糯米

kg

6.96

110

挂面

kg

12

111

碱面

kg

8.75

112

绿豆

kg

11.98

注:表中所有产品单价为2021年10月市场询价,实际结算价以当月市场询价后按中标优惠率结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结算方式:每月在超市(具体以步步高、大润发等超市)进行市场询价,根据每月市场询价结果,按照中标优惠率计算结算价格,据实结算。

2、付款人:长沙生态动物园

3、付款方式:食材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根据实际验收的食材种类、数量及中标优惠率按实结算支付。

五、服务标准

质量要求:

1、肉类:

色泽: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不带骨头外表: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块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

气味: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猪肉微腥、牛肉微膻、羊肉重膻)、无臭味、腊味等异味。

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猪肉、羊肉、牛肉均为鲜肉,不带骨头,牛肉为全瘦肉。

2、禽类:

禽类为活禽,具有检疫证明,反应敏捷,无迟钝呆滞现象。

3、蛋类:

颜色正常、外形协调、外壳完整、清洁无破损,蛋清、蛋黄分开不浑浊、保证新鲜。

4、内脏类:

有光泽,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外形完整,无异味,无杂质。

5、瓜果蔬菜类:

新鲜度:水量充足、但无过份萎蔫、皱皮;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光亮鲜艳;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根菜略硬。

机械伤:无外力损伤: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污染:无污染、无残留农药、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有包装蔬菜:应完整、干净。

叶菜类:挺实、颜色好、无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无软化、变质现象。

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发芽、霉变现象。

6、干货调料类:

无杂质,无发霉虫蛀、无受潮、等变质现象。无刺鼻酸臭味。

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货物要求及说明:

(一)规格要求

各食材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足量食材,送货食材应满足采购人对其材质、规格、品牌、原产地证明、检验证明等要求。

(二)材质要求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供应商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禁止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1、擅自加入药物(含化学品)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8、转基因产品。

(三)索证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供货时就所供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所供肉类须提供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且所供鲜肉(猪、羊、牛肉)需加盖检疫印章。

2、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4、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

服务要求:

(一)运输要求

1、供应商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供应商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

3、供应商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供应商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供应商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5、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供应商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供应商承担。

(二)产品包装

1、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蛋类和半成品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供应商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干调、粮油、酸奶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在以上两点包装的基础上,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另外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六、验收标准

1、交货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可以随时向供应商下达订单,供应商应按订单载明的具体时间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堆放场地。

2、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缺货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由四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后,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采购人。

3、供应商交货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

4、在由双方共同参加的开箱检验中,双方应共同签署一个详细的开箱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无不符。该报告应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补充、替换或修理的有效证据。

5、如果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通知的日期里未能参加开箱检验,采购人有权单独进行开箱检验,对以上开箱检验的结果和检查报告,视为供应商自动接受。如果发现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上述检验报告应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补充、替换、修理的有效证据。

6、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供应商负责于采购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补充发货或对货物进行修理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更换、或修理货物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供应商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足或进行修理、更换或补充两次后仍不能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则视为供应商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标的合同/订单,供应商应承担标的合同/订单约定的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如上述情况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地点及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要求:严格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食品供应,并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采购 动物园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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