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二期工程(搜救中心码头、仙女湾码头、沙岛码头、搜救中心船台及其配套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航运二期工程(搜救中心码头、仙女湾码头、沙岛码头、搜救中心船台及其配套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湖航运二期工程(搜救中心码头、仙女湾码头、沙岛码头、搜救中心船台及其配套设施)施工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0】16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开招标,招标人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建设船台1座、码头3座共14个泊位。搜救中心船台为修造船舶使用,其余为客运码头,搜救中心码头客运泊位1个;仙女湾码头客运泊位1个;沙岛码头24m游艇泊位4个,8m小艇泊位8个。施工地点为青海湖渔场、青海湖二郎剑西码头、青海湖仙女湾景区、青海湖沙岛景区。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有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近年来完成过类似本项目(码头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船舶设计、建造及安装可分包给具备船舶建造丙级三类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3被交通运输部、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月13日至2014年 5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内容的复印件到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楼裙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 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楼裙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北大街3号 邮 编:810008 联 系 人:李永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联 系 人:张怡 电 话:****-******* 传 真:****-******* 2014年5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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