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调整)(振冲设备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调整)(振冲设备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投标报价表
NO:2021-
项目名称: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调整)(振冲设备租赁服务)
序号 | 工作内容 | 单位 | 计划 数量 | 综合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振冲法地基处理(厚10m) | m3 | 292950 | 工程内容:振冲,填筑,整平,机械配合检测等。项目特征:陆域进行振冲处理,处理后地基回弹模量大于30MPa,地基承载力≥150KPa。振冲器采用75kW,间距2m,采用等边三角形布置,振冲深度不小于10m。含振冲试验区及检验 | ||
其中税率: %,设备型号: 台数: |
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须知:
1、本次招标报价内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调整)(振冲设备租赁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上述清单。
2、按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已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工作内容所需的使用费(含燃料及维修费、工人工资、发电机费用或者水电费用)、机械配合检测费用、进退场费、保险费、误工及侯工费等相关费用及税金等(提供增值税发票,请在报价表注明税率)。
2、机械设备数量及技术要求:至少2台振冲设备;有关证书、主要技术文件资料、检验报告齐全有效,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设备及机组人员,并对合同履行期间租赁设备的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负责。
3、水电费及从水电源至工作面的临时水电管线由分包人负责,电缆线必须选用五芯电缆,临时用电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4、作业技术要求:
4.1主要工作内容:场地平整、振冲试验、选择施工参数、振冲,填筑,整平、机械配合检测、等、资料整理等。
4.2处理后地基回弹模量大于30MPa,地基承载力≥150KPa。振冲器采用75kW,间距2m,采用等边三角形布置,振冲深度不小于10m。
4.3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交底。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
5、计价方式:按固定单价计价,不因各种因素而调整单价。
6、计量方式:以实际完成并经检测合格的工程量结算。
7、计划服务期:2个月,从通知进场开始计,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的,每延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从结算款中扣除。超期1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8、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作业内容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租金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余款在1年内支付。支付以上每笔款项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有效正规增值税发票。
9、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机械设备租赁资质的企业,企业信誉良好,并已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称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方名录。
10、本报价内容设最高控制价:195万元。
11、评标办法:按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确定中标价和中标人。
12、通过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及评标,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采购平台公告。
13、合同样板详见附件。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因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调整)施工需要,向乙方承租**台振冲设备(型号为: ),包含设备工作所需要配备的人员。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1.费用计算
本合同内容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不因各种因素而调整单价,过程的服务费用计算以实际工程量作为计量。
合同单价详见附表,单价已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工作内容所需的使用费(含燃料及维修费、工人工资、发电机费用或者水电费用)、机械配合检测费用、进退场费、保险费、误工及侯工费等相关费用及税金等。安全文明施工在合同价范围内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支付前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振冲计划工程量292950m3、综合单价 *元/m3;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2、甲方责任
2.1、合理安排机械设备作业,不得违章作业,不得违章指挥调度,如出现违章指挥或调度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2、负责与相关方的组织协调。
2.3、不得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服务地点和设备的工作内容,如需改变,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2.4、及时办理结算工作。
3、乙方责任
3.1、乙方服从甲方合理调度,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为甲方提供良好服务。
3.2、按规定派出持有效合格证书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甲方现场施工需要,做好派出人员的素质教育。在安全操作规程范围内操作,如因违章操作等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3、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桩机良好的技术性能,如因桩机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4、根据机械设备的技术特性提出防台安全要求,配合甲方根据工地的施工实际情况制定防台方案,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3.5、负责机械设备作业期间由于乙方(机械设备或操作技术)原因,所造成的机损、人员伤亡、环保事故等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3.6、负责做好避台、防台等安全防范工作。
3.7、负责桩机及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
3.8、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施工组织安排。
4、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作业内容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租金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余款在1年内支付(无息)。支付以上每笔款项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有效正规增值税发票。
5、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3.1主要工作内容:场地平整、振冲试验、选择施工参数、振冲,填筑,整平等、资料整理等。
3.2处理后地基回弹模量大于30MPa,地基承载力≥150KPa。振冲器采用75kW,间距2m,采用等边三角形布置,振冲深度不小于10m。
3.3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交底。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
6、水电费及从水电源至工作面的临时水电管线由分包人负责,电缆线必须选用五芯电缆,临时用电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7、计划服务期:2个月,从通知进场开始计,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的,每延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从结算款中扣除。超期1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8、现场联系人
甲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乙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合同中未尽事宜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在二个月内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桩机人员退场,结清相关款项后合同中止。
9、本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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