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二期工程(搜救中心码头仙女湾码头沙岛码头搜救中心船台及其配套设施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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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0】16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建设船台1座、码头3座共14个泊位。搜救中心船台为修造船舶使用,其余为客运码头,搜救中心码头客运泊位1个;仙女湾码头客运泊位1个;沙岛码头24m游艇泊位4个,8m小艇泊位8个。施工地点为青海湖渔场、青海湖二郎剑西码头、青海湖仙女湾景区、青海湖沙岛景区。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有1个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

数量

工程内容

施工工期要求

A

搜救中心码头

1座

客运泊位、游艇泊位、船台、滑道、趸船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的全部工程

2014年6月15日

2014年10月31日

搜救中心船台

1座

仙女湾码头

1座

沙岛码头

1座

注: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一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参与监理标段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审定的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内企业水运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公路机电安装工程(船舶工程)专业二级监理资质,近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或施工监理业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月13日至2014年 5 月1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内容的复印件到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楼裙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 3日 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楼裙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北大街3号

邮 编:810008

联 系 人: 李永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联 系 人:张怡

电 话:****-*******

传 真:****-*******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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