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青秀山风景区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青秀山风景区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南青管规〔2019〕1号
各部门: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南宁青秀山风景区车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宁青秀山风景区车辆管理规定》
?????????????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 ????????????????????????????? 2019年4月2日
南宁青秀山风景区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南宁青秀山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加强青秀山风景区车辆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风景区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南宁青秀山风景区(以下简称风景区)行驶、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秀山管委会)负责风景区内车辆的管理工作,并由其直属企业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秀山公司)开展风景区内车辆的日常具体管理事务。
第四条 风景区车辆管理以营造秩序良好、安全文明的景区环境为目的,严格限制车辆进出,引导游客通过乘坐风景区观光车、自行车或徒步等方式游览,保护国家风景名胜资源。
第五条 ?每日6时至19时,除执行特殊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含森林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含供水、供电救险车)和风景区观光车辆、青秀山风景区工作车辆以及经核定的工作车辆外,其他机动车不得驶入风景区。
第六条?每日19时至次日 1时前进入风景区的社会车辆,应当在上午10时前按规定线路驶出风景区或在指定的停车场有序停放。
第七条 车辆在风景区内行驶,应当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风景区机动车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线路、方向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不得越线、超载、空档驾驶,严禁车辆逆行和在禁行路段行驶。
第八条?车辆在风景区行驶必须注意行车对风景区旅游环境和游客带来的不良影响,减少用车,避开游客高峰期。
第九条?车辆在风景区行驶必须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青秀山风景区的管理,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第十条?观光车辆必须符合技术监督部门对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此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车型要求:美观、大方,方便游客观光游览。
(二)观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三)环保要求:观光车必须加装CNG燃气设备或符合环保要求设备,确保车辆达到环保要求。
(四)安全要求:整车质量好,安全性能高,各部机件正常。
(五)营运要求:必须证照齐全,诚信、热情服务。
(六)车容要求:外观整洁、美观、完好;车厢内干净、整齐。
第十一条 驻风景区单位的工作车应当使用环保车辆,经青秀山风景区审核发放“青秀山风景区出入通行证”。在风景区行驶时必须在车头档风玻璃右下角放置“青秀山内部工作车”标志,并尽量避开游客高峰期,严格控制车辆使用频率,禁止在风景区循环行驶或接送人员出入风景区。
第十二条 施工车、工程车、材料运输车实行进出审批制度,施工车、工程车、材料运输车应当经青秀山公司批准并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进出风景区,严禁车辆超重、物料超长及人货混装。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垃圾运输车和经营网点的运货车不允许超载、超高、超宽或人货混装,严禁沿途撒漏。
第十四条?进入风景区内的车辆应当在停车场或靠道路单边按秩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第十五条?青秀山公司作为观光车辆营运单位,应当制定完善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当遇有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发生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以及青秀山风景区认为有必要时,风景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青秀山风景区应当发布公告并派人员到现场指挥和维持交通秩序。
第十七条?青秀山风景区门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风景区的车辆管理规定,严把进入关,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纠察违规车辆。
????第十八条?本规定从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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