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70周年院史编撰项目征集公告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70周年院史编撰项目征集公告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70周年院史编撰项目征集公告
为了更全面展示医院70周年风雨历程,做好院史内容编撰、文史挖掘、版式设计、编辑等工作,经院研究决定,对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院史编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拟征集三家以上潜在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资料,前来报名参加,经院审核后,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院史编撰项目正式竞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的主要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总价不超过10万元;
2、完成《70周年院史》书籍内容撰写、寻访挖掘文史等稿件内容部分,做到稿件齐、清、定;
3、《70周年院史》书籍字数不少于9万字,页数不少于200页;
4、《70周年院史》书籍需保证文章内容原创性;
5、《70周年院史》书籍版式设计、封面设计、装帧设计;
6、《70周年院史》书籍专业排版、编辑校对;
7、《70周年院史》书籍相关图片的摄影补充,拍摄的图片知识版权归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所有;
8、形成《70周年院史》书籍电子文档(制作U盘)并交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内容的国内供应商,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供应商具有编纂医疗机构书籍经验。
5、提供服务承诺;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提供一份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具有新闻采编、文字编辑或摄影摄像相关资格),需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联系人为法人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业务人员携带委托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提供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其中第2至第8项,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三、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及接收时间:2021年12月24日 8:30 至2021年12 月30日17:00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80号五楼总务处503室
四、资格申请、证明材料审查日期和咨询时间
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 月30日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六、无论供应商是否入选,本次报名材料采购人将不予退还,供应商自愿参加,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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