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川CTZ369

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川CTZ369



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川CTZ369
标的名称: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川CTZ369
项目编码:GR2021SC*******挂牌价格(万元):2.03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1-12-23
挂牌截止日期:2022-01-06
一、转让方承诺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自贡釜溪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主管集团部门名称自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广华15组8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桃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U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自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自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文件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2.03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2、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4、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鉴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一、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车辆共6辆,属于自贡釜溪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4辆,属于自贡市美洁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川CJ7336和自贡市美和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川CCS886的车辆已委托自贡釜溪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处置,车辆品牌、行驶里程、颜色、排放标准等详见《资产信息表》。
2、本次转让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况。
3、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前,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标的的加价幅度500元(500元整数倍)/次,延时报价不少于120秒。
4、车辆查看
查看地点:学苑街道汇川路1180号
查看联系人:杨科
联系电话:139*****660
查看时间:公告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重大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态和状况以辆为单位进行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实地查看
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川CTZ369和川CTZ128因未使用而未购买商业及交强险,年检于2021年8月到期;川CJ7336年检于2021年1月到期;川CCS886年检于2021年11月到期,交强险于2021年12月1日到期;川CTZ128、川C63795、川CCS886的完税证已遗失。
4、相关政策
本次处置标的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政策并承担车辆检测(不限于年检、环检)、保险、过户等相关费用,成交后,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5、车辆交接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以及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6、价款支付条件
本次交易在西南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挂牌价及发票
本次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成功受让后,转让方承诺与受让方进行对接,并向受让方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
8、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信息表》等资料。
三、相关费用
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缴纳。本次交易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均各自承担。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万元)0.6
交纳截止时间2022-01-06 16:00:00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第二条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权属证明下载
资产信息表下载
产权交易合同下载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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