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口屯镇镇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大口屯镇镇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大口屯镇镇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E****************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大口屯镇镇东村

一、招标条件

本 大口屯镇镇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镇东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大口屯镇镇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主要内容为在村内主要路段安装太阳能路灯100台,选用纯钢材质,灯杆高度为5米。灯杆底座地笼为预埋件混凝土浇筑。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建设地点:大口屯镇镇东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口屯镇镇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主要内容为在村内主要路段安装太阳能路灯100台,选用纯钢材质,灯杆高度为5米。灯杆底座地笼为预埋件混凝土浇筑。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镇东村村民委员会,项目预算17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工。(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口屯镇镇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个人社保证明),投标人应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

A、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B、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投标人须在《天津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2月24日到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关注项目后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6楼会议室(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6楼会议室(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镇东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镇东村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转8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路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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