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二采区(兰桥采区)地采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二采区(兰桥采区)地采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二采区(兰桥采区)地采
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21ZB-30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受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二采区(兰桥采区)地采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现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连城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7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二采区(兰桥采区)地采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斜坡道、平巷、天溜井等工程施工及巷道支护和硬化、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74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成本基价和参考基价的通知》闽监管协〔2021〕46 号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1.4076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矿山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矿山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 ,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 ,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8.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8.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3.8.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售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报名购买方式:
①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售标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转帐或电汇(公司或个人账户汇出均可,汇款附言上请注明“2021ZB-30 标书费”)到招标公告所述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帐户,并********743@qq.com%E7%94%B5%E5%AD%90%E9%82%AE%E7%AE%B1%EF%BC%8C%E7%A6%8F%E5%BB%BA%E7%9C%81%E6%9C%BA%E7%94%B5%E8%AE%BE%E5%A4%87%E6%8B%9B%E6%A0%87%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6%94%B6%E5%88%B0%E5%90%8E%E5%B0%8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9%80%9A%E8%BF%87%E7%94%B5%E5%AD%90%E9%82%AE%E4%BB%B6%E6%96%B9%E5%BC%8F%E5%8F%91%E7%BB%99%E6%8A%A5%E5%90%8D%E4%BA%BA%E3%80%82">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应包括购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报名单位全称、开票信息、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及电子邮箱等信息)编辑成一页word文档发至********74@qq.com电子邮箱(文档、主题统一为:2021ZB-30 +投标人全称),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收到后将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报名人。
②方式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售标时间截止前到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代理部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转账或电汇)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应持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④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投标材料密封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7.3开标当日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按照相关防疫要求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有序间隔排队,不得拥挤加塞,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并在开标室门口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测量并登记。只有通过身份核验及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开标室,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尽快疏散离开现场,不得无故逗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连城县庙前镇庙兴路1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895
招标代理: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
电 话:150*****608
联系人:周工
邮箱:********74@qq.com">********74@qq.com
监督部门: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室
联系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账 号:131*****040028483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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