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公安局存储扩容项目
扶余市公安局存储扩容项目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扶余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扶余市公安局存储扩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政府规范交通安全秩序的要求,2020年度东北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扶余市城区建设了扶余市交通及治安监控管理系统项目。项目包括扶余市城区21个交通路口红绿灯系统和治安监控系统,还包括中心管理平台控制系统。中心管理平台控制系统建设主体硬件服务器和存储设备采用的是海康威视品牌设备。原建设所使用的海康威视品牌硬件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容量只够提供当次项目使用。现硬件服务器和存储设备需要扩容,需要另外增加硬件服务器和存储设备。为了系统运行稳定、系统统一性兼容性更好、后期升级程序便利以及售后服务保障顺畅,东北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议选用与原有设备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即海康威视品牌服务器和海康威视专用存储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8.212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此项目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此次采购为存储设备扩容,原合同存储品牌为“海康威视”,为保证服务延读性、系统兼容性、应用连续性建议从此品牌现扶余市二级代理商扶余市博凯电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采购内容包括:一、云存储服务器DS-A71048R-CVS/6TB*3台;二、LOT专用硬盘DC-HC310*288块;三、海康监控平台视频接入路数授权*1900路;四、海康云存储结点授权*288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相关规定,我们聘请了三名信息工程类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单一来源可行性论证。专家组经过论证,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扶余市博凯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扶余市士英街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有意愿提供本公告拟采购的扶余市公安局存储扩容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该采购项目需求及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以邮寄的方式确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2、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四项(1)的要求,采购人将进行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名称:扶余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吴群
联系地址: 扶余市
联系电话:176*****35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郝成伟
联系地址: 扶余市扶余大街455号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温学龙 李雷
联系地址: 扶余市扶余大街455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1-3)
扶余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3日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1)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2)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3)
标签: 存储扩容项目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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