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景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御景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御景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锦州市锦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
招标代码:********120240 建筑工程|
御景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御景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锦义发改核字【2014】5号,项目业主为锦州市锦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市锦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御景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项目
2.2建设地址:义县西北街,义县回族小学北侧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87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5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至2014年5月17日,每天8:00 时至 17 :00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支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 年6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锦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36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江丹
电 话:****-*******
传 真:****-*******
邮 箱:lnkllnk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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