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经济开发区沿江村河道清淤工程
仪征经济开发区沿江村河道清淤工程
本招标项目 仪征经济开发区沿江村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名称)以 仪征经济开发区十二圩工作局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仪征经济开发区沿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仪征经济开发区沿江村河道清淤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沿江村
2.1.2建设规模:农场河位于沿江村域内,沿江村段长480米,河宽15.5米至16米;黄泥河位于沿江村域内,南北方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北至鱼塘,全长1700米。河宽约9.6米至13.5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0.53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 1 月 17 日,竣工日期: 2022年 2 月 15 日
2.2招标范围:仪征经济开发区沿江村河道清淤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扬州市 2020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12 月 24 日至2021年12 月 29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年 1 月 7 日10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 人:仪征经济开发区沿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十二圩 地 址: 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
邮 编: /邮编:211400
联 系 人: 李平联系 人:王璐
电 话: 136*****090 电 话: ****-********
2021年 12 月 2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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