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EPC工程标准厂房正式用电工程(4630KVA业扩工程)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公告
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EPC工程标准厂房正式用电工程(4630KVA业扩工程)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我公司现对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标准厂房正式用电工程(4630KVA业扩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准厂房正式用电工程(4630KVA业扩工程)专业分包。 (二)招标编号:201305-2019-0364-华南-ZB40。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 工程规模: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包含:标准厂房、市政道路(迎宾大道、安新路及安业路南段)、污水处理厂三部分组成,其中标准厂房建设用地规模约213.5亩,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道路总长约10.4km,其中迎宾大道全长约4.3km,安新路全长约3.8km,安业路南段全长约2.3km;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约为1万t/天。 工程内容: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包含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所有设计服务内容)、采购、施工、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 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专业为标准厂房正式用电工程(4630KVA业扩工程)专业分包。 (2) 施工区域及范围:标准厂房正式用电工程(4630KVA业扩工程,搭火点至变压器终端)的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包含施工图纸及变更等全部内容。 (3) 施工内容:标准厂房正式用电工程(4630KVA业扩工程)的图纸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图纸(需总包、监理、建设单位确认);箱变、分接箱、高压柜、电缆、计量箱、电缆井、预制管、水泥杆、断路器、架空导线、干变及配套设施、附件、相关预埋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完工材料清理、垃圾清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 (4) 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2月10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具体详见合同文本中相关约定。 (5) 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时满足设计文件及中冶天工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要求。自行采购材料和设备的,应按相关国家现行材料和设备质量标准执行,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承包人相关施工技术方案要求,本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配合工程质量创奖的责任: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拟开展创奖的工程质量奖项为: / ;投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开展的工程质量创奖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配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完成实体质量必须的整改或整修、做好文明施工配合、根据需要参加迎检。 4)应执行中冶天工标准化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作业标准。 5)样板引路、首件制:在施工前,建立对应施工内容的施工样板、首件工程,作为施工实体的对照标准。样板和首件的建立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6)涉及到需要做深化设计的内容,必须做深化设计,并经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认可。 7)承诺对招标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等在本工程应用并进行保密,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承诺因自行使用了非招标人的施工方法、工艺方法、技术方案,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时,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并对该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 安全文明要求 1)安全指标:工亡事故为0、机械事故和火灾事故为0、职业病发病率为0; 2)配足配齐专职安全员; 3)创奖要求:创建“区/县级文明工地”; 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投标单位投标前必须学习掌握公司《中冶天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中冶天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有关规定和要求。 5)环境管理指标:满足三废达标率及噪声要求,突发环境事件为0,严禁环境污染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6)约定创建绿色建造工地,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7)其他要求:/。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 2. 资金要求:资质、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 业绩要求:最近三年内有相似工程的业绩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4. 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的合格分包商;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 信誉要求:良好; 8.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未列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五矿集团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 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 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 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期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七)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http://ec.mcc.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商务标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500元和投标保证金 / 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附件,上传至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投标,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30日无息返还。 户名: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任少虎 联系电话:138*****618 电子邮箱:zczx@ctmcc.com.cn 招标人:中冶天工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日 期:2021年12月24日 |
附件列表 |
********31776&fjml=-" target="_self" textvalue="附件1:示范文本1:资格预审公告.docx"> 附件1:示范文本1:资格预审公告.docx |
********31782&fjml=-" target="_self" textvalue="附件2:示范文本2:申请人须知表(资格预审).docx" se_prerender_url="loading"> 附件2:示范文本2:申请人须知表(资格预审).docx |
********31792&fjml=-" target="_self" textvalue="附件3:示范文本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2.1版).docx"> 附件3:示范文本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2.1版).docx |
********31801&fjml=-" target="_self" textvalue="附件4:中冶天工初次合作分包商交流评价表【投标人填写并附相关附件】(11.22版).doc" se_prerender_url="loading"> 附件4:中冶天工初次合作分包商交流评价表【投标人填写并附相关附件】(11.22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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