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云龙镇2021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鄞州区云龙镇2021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鄞州区云龙镇2021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2021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以云龙镇党政人大联席会议纪要【202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补助及镇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云龙镇
建设规模:河道清淤疏浚,共涉及云龙镇4条河道,分别为云龙碶河、任家横新河、顿岙河、叶家桥河,清淤段河道中心线总长为2526m,总清淤量为18289.52m3 ,其中云龙碶河沉船打捞3艘。
招标控制价:429662元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云龙碶河、任家横新河、顿岙河、叶家桥河,总长2526米进行清淤疏浚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他标段的除外。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3.3.5 项目安全员、质验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 定 代 表 人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失 信 信 息 进 行 查 询 ( 具 体 以 开 标 当 天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3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若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 公示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云龙支行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和项目名称:YL-ZB(2021)-065 云龙镇2021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工程,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云龙镇政府最东面大楼4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奇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吴晗晔、钱丽娟、邹芳敏
联系电话:****-********、17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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