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P01-B23、B24地块场地清理及维护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P01-B23、B24地块场地清理及维护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P01-B23、B24地块场地清理及维护项目

二、相关标准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施工时间及地点

(1)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之内完成交货以及施工。

(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施工材料的运输、保管及保险以及供货范围

(1)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有货物的供应和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5)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所需辅材、配件、配套施工等。

2、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成交供应商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4)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5)成交供应商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

(6)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工期网络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实现质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项工作指标。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劳力、材料和机具设备提高工效。引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7)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的职能,选择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根据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8)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消防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3、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保修,上述文件没有规定的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5)保修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设备所需的零配件。

4、现场施工特殊要求

(1)本项目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负责不在本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修复。

(2)施工期间,消防设备及系统必须保持全天侯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行。

(3)施工期间,要保持非施工区的水、电、空调的正常运行。

(4)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

5、售后服务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培训

(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对指定对象进行培训,让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2)培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培训实施具体细节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商定。

7、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验收标准

(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6、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 技术负责人 1 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四、项目特别说明

1、施工时间及地点

(1)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之内完成交货以及施工。

(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尚域东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付款条件:按6:2:2的付款原则,即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两年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但办理竣工结算前不得超过合同价的70%,余下工程款在第三年付清,对于审计的项目,审计期间最多支付至90%。

(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因集团扁平化管理,采购人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但合同签订、项目验收及项目付款为湖南尚域东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系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3、工程变更

(1)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审定。

4、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部分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6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5、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理 场地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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