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西昌市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西昌市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
根据十届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西昌市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西府办发〔2021〕8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内容通知如下:
一、在“工作年限认定”章节,增加“乡村医生工作年限计算退出年龄设定为60周岁,超过60周岁不再计算工作年限,今后每年动态审定符合条件的老年村医。”
二、在“生活补助”章节中“参照雅安模式”的表述,修订为“参考省内其它地区的做法”。
特此通知。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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