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分中心)宁宣高速道口优化及景观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高淳分中心)宁宣高速道口优化及景观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编号: NGC210306-01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宣高速道口优化及景观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建投[2021]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高淳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097.6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97.66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097.6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97.66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高淳区
2.1.2工程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双牌石转盘及周边、胜太路两侧25米(仅高淳区域)、双望路西侧转盘至漆桥河三部分绿地景观,面积总计11.65公顷。
2.1.3合同估算价: 19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2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2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7月14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双牌石转盘及周边、胜太路两侧25米(仅高淳区域)、双望路西侧转盘至漆桥河三部分绿地景观,面积总计11.65公顷。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全部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批复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所有专业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提供的业绩,提供的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施工业绩必须满足以上要求)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①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8.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8.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备注:(1)园林绿化专业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园林绿化专业包含园林、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景观专业、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3)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06月至2021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6月-2021年1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本项投标人资格条件第6条“对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为软件固定格式,此处不作要求。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2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2: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0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0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1、园林绿化专业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为准,园林绿化专业包含园林、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景观专业、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06月至2021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24 09:0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银行保函。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账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8.5、本项目最高限价1860.544712万元【其中设计费35.8480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19.045212万元,建安工程费 1755.6515万元,暂列金额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6、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8、定标: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价格因素(权重10%)
报价优惠程度合理性,以所有定标候选人商务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与基准价偏离幅度越小的排序越优;若报价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幅度相等的,则报价低的排序优于报价高的排序。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权重30%)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个类似业绩排序分为5分,1个类似业绩排序分为4分,无类似业绩排序分为3分。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拟派团队能力(权重2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5人及以上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5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4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4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3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3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2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2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1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1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0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相关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4、项目经理答辩(权重2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1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5、安全质量控制、缺陷责任期及后期服务响应承诺、时效(权重:20%)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进度、安全、质量重点控制方案或承诺的详细程度进行评分,得分排序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权重10%)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后期服务及响应时效承诺的内容进行评分,得分排序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权重10%)
注:1、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线上答辩(暗标)形式进行。
2、暗标要求:内容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具体答辩方式定标时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高淳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雨田金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227号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6楼
邮编:210000邮编:210000
联系人:芮工联系人:章皓
电话:***-********电话:139*****41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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