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112H15井组钻井一体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YS112H15井组钻井一体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YS112H15井组钻井一体化工程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1-SH10-GC977/ZB-TRQSYB-2021-005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浙江油田公司石油天然气勘探评价总体部署,在昭通页岩气示范区开展YS112H15井组勘探评价任务。YS112H15井组在四川台坳川南低陡褶带南缘上罗场复向斜南缘,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石碑乡,该井组共4口井,设计水平段长1500m(以最终设计为准)。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钻井一体化工程内容包括除甲方负责的井位论证、勘定、申报及批复、钻前工程、测井、录井(含元素录井)、套管、套管头、采油树和实施过程监督外,乙方总承包作业包括钻井工程、钻井液、定向、旋转地质导向、方位伽马、固井、噪音补偿(双方各一半)、套管运输、井控、岩屑管理(搭防雨棚,修地坪、围堰等)、生活区租地及退耕,设备搬安、部分材料(钻头、螺杆等)供应、水基清洁化生产、油基岩屑甩干收集暂存及配合装运、套管试压等钻井工程一体化的全部工作。
2.3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4 实施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石碑乡。
2.5 质量要求:满足技术标准、技术指标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须包含钻井工程类相关服务。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单位与证明不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3人员、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页岩气评价井或开发井钻井一体化工程的能力,施工队伍的装备水平、人员素质、以往施工业绩、技术支撑及后勤支持保障能力,能够满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表及附件(钻井队伍要求)),对完成YS112H15井组钻井一体化工程服务施工任务、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开完工时间有能力保证。投标人须具备一部钻机型号ZJ50JDB(含)以上,带顶驱的设备,且钻井主体设备要求自有,严禁以租赁、挂靠、合作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属队伍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等)。
注:本项目所有拟投入人员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聘任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有从事相关岗位的经历,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独立完成过3个井组以上页岩气评价井或开发井的钻井施工。
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②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注:若项目分包,则分包单位视同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6分包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分包,但YS112H15井组钻井一体化工程项目的主体部分即钻井工程不允许分包;
分包要求:
(1)分包方应具有承担分包项目的资格和能力;
(2)分包项目应经过招标人业务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对分包队伍进行准入或备案管理;
(3)分包方HSE合同应在签订前报招标人备案。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7.3投标人须承诺施工时队伍使用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作业队伍相关制度及规定。
3.7.4投标文件中须包含HSE文件;投标人须列出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项目清单。
3.7.5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合同标的金额的3%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接受甲方对全过程的工程监督。
3.7.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9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1佘工977标书款”;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号:********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excel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shzbzx2021@163.com报名及解锁问题请咨询:***-********,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否决。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21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1佘工977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7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项 目 联 系 人:佘庆薇、白晓旭
电 话:****-******** ********503
报名解锁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shzbzx2021@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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