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车辆二次
博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车辆二次
博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经博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前来洽谈。
一、采 购 人:博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代理机构:滨州宏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三、项目名称:博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BXJZ2014-016
五、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A包 | 8吨道路洗扫车 | 详见谈判文件 | 5辆 |
B包 | 8吨高压道路清洗车 | 详见谈判文件 | 2辆 |
C包 | 12吨(20m3)洒水车 | 详见谈判文件 | 2辆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拟报价产品必须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报告;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必须具有拟报价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14年5月14日至5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
2、对本项目有兴趣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报告、拟投报车辆公告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3)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告知函应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的接受并不代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过,详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并最终以本项目的谈判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3、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文件费交纳方式:电汇或现金(开户名称: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山东省博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账号:****************000795)
八、 八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A包:50000.00元;B包:30000.00元;
C包:30000.00元。
供应商必须在2014年5月21日下午15:00时前将全额谈判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帐户(以公司帐户划转,切勿用个人帐户划转,备注“项目编号、包号” ):
开户名称: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山东省博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
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5月23日下午14时30分【星期五】(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十、谈判时间:2014年5月23日下午14时30分【星期五】(北京时间)
地 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boxingjy@126.com
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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