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零阳大道交通设施新增改造建设项目
慈利县零阳大道交通设施新增改造建设项目
慈利县零阳大道交通设施新增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4日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慈利县零阳大道交通设施新增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零阳大道交通设施新增改造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21]248
3、委托代理编号:HNFS-2021JS06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项目预算: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1 | 慈利县零阳大道交通设施新增改造建设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见采购清单 | *******.00 | 30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4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部门的信用报告打印件)。
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1 年 12月 27日起至 2021年12月31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到慈利县广场花园1栋202室(本项目联系地址)购买磋商文件(注:以上要求资料均须查验原件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4日09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01月04日09时00分
3、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慈利县广场花园1栋201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镇东街64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利县广场花园1栋202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36*****96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慈利县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地 址:慈利县财政局二楼
电 话:****-*******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招标
|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