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山五处自动售卖机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
清源山五处自动售卖机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清源山五处自动售卖机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1。
2、标的名称:清源山五处自动售卖机经营权。
3、标的地址:清源山游客中心2处、清泰停车场1处、齐云售票点1处、 灵山圣墓景区1处。
4、标的面积:无。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1500元/月。
7、租赁期:3年。
8、装修期:无。
9、综合管理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综合管理费递增方式:第一、第二年不递增,第三年起,月管理费递增5%。
11、租赁用途:饮品、食品自助售卖机。
12、履约保证金(押金):4500元。
13、交易保证金:65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综合管理费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综合管理费,第一期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银行账号:********77331
15、公告时间:2021-12-24至2022-01-10。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2-01-10 17:00:00。
(1)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看样时间:2021-12-24至2022-01-10(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9*****299
18、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
(1) 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1-12-24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2022-01-11 10:00:00,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3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20元/月或其整数倍;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网上报名:
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0、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自助售货机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移交,《自助售货机经营权协议》存在特殊约定的,以《自助售货机经营权协议》为准;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4)消防验收情况:有;
(5)承租方需自行安装电表,负担缴纳电费。
21、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3)被委托方取消承租资格的承租方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综合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综合管理费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6)认可《自助售货机经营权协议》约定的基本条款;
(7)自助售卖机的投放点应符合景区整体规划,需取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摆放;暂定为清源山游客中心2处、清泰停车场1处、齐云售票点1处、 灵山圣墓景区1处投放点。如因景区规划或功能调整等因素,需调整设备投放点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委托方进行调整,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8)综合管理费按季度支付,接下来承租方在每季度开始前5日将固定管理费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9)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遵照5A景区的各项要求和清源山景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承租方因管理不当、不文明经营、违规收费、商品过期导致投诉或造成景区扣分的,应赔偿相应违约责任;
(10)该标的不得转租、转借或转让,维修、修缮及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委托方对设备投放的广告拥有投放权和监督权,不允许承租方在设备上投放商业广告;
(12)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的相关证件;
(13)水电费需承租方自行负责缴交;
(14)需做好自助售卖机整体形象,不得投放未经过委托方同意的广告内容,机体保证完好、整洁等;
(15)销售食品做好安全保障,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除赔偿因该问题造成的损失外,还需支付违约金: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解除合同;
(16)如承租方因经营问题需要提前解除协议,5处自助机一并解除,不得单台解除经营权;
(17)若设备出现问题,立即维修;
(18)其他详见《自助售货机经营权协议》。
23、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4、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5、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6、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7、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综合管理费。
28、至本项目公告之日起,清源山游客中心两处自动售卖机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QZZL*******)自动终止。
29、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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