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及检察技侦业务用房布展装饰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及检察技侦业务用房布展装饰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酒泉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及检察技侦业务用房布展装饰
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酒泉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及检察技侦业务用房布展装饰项目,已由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酒发改投资[2014]431号文件立项批复,现对该项目的布展
装饰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
2、项目名称:酒泉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及检察技侦业务用房布展装饰方案设计
3、建设地点:新城区富康路2号
4、设计周期: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无。
二、资金来源:100﹪自筹。
三、设计招标范围:警示教育基地布展,检察技侦业务用房装饰,含司法会计鉴定、电子证据审查、文字鉴定、检察业务大厅、控告申诉信访接待大厅等业务用房的装饰方案设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应符合本项目的需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
3、本次招标不给予投标成本补偿费。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的,报名和开标必须到现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其他设计人员的证书、证件,以上资料只提供复印件(留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二套),填写设计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原件)。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经招标人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酒泉市招标办备案,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6日
2、报名日期:2014年5月15日—2014年5月19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50分,节假日休息)。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15日-2014年5月21日(上午8 时 30 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50分,节假日休息)。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保证金开户行及帐户如下: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 人: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城区富康路2号
邮 编:735000
联 系 人:张伟生
电 话:189*****860
代理机构:甘肃西北信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酒泉市盘旋西路6#
联 系 人:王军
电 话:130*****213
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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