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汕铁路项目型钢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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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汕铁路项目型钢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EJSGS-招-*******)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汕铁路项目型钢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施工所需型钢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00起至 2021年12月28日17: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截止之前,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缴纳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标书款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全线上开标。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线上开标时间:2022年1月4日9:30至10:00,线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30。请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扫描后的PDF格式文件。同时,须上传可编辑版EXCEL报价明细表(与投标文件内报价明细表完全一致)。 5.3纸质版投标文件于开标后2日内邮寄至招标联系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文“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5.4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许先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 邮箱:********5@qq.com 开户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行政区域选北京 联 行 号:********0018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 139*****590 8.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银行电汇缴纳,即不允许将标书费及保证金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办理。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可同时将多笔标书费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缴纳。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时,务必设置开标后报价自动解锁。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编辑报价时,按含税单价进行报价,系统自动生成含税报价合价,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网上报价合价与投标文件内含税合价一致。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物资需求明细表 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包件号:CX-01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使用单位下达计划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合同“买方”每月20日对账结算,在结算后第60天支付75%,第90天支付剩余15%,末次清算时支付至95%,工程竣工交验支付至100%,竣工交验日期为2023年3月。如支付方式由银行电汇转换为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3%。 6、本次物资采购无预付款。 附件五 1.引用标准 1.1 热轧工字钢 牌号Q235B,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 ⑵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1-2017国家标准。 1.2 热轧槽钢、扁钢 牌号Q235B,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 ⑵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1-2017国家标准。 1.3 热轧角钢 牌号Q235B,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 ⑵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1-2017国家标准。 1.4 普通钢板 牌号:Q235B,执行GB/T 14977-200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14977-2008国家标准。 ⑵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1-2017国家标准。 ⑶ 表面质量执行GB/T14977-2008国家标准。 1.5 无缝钢管 牌号20#,Q235B,执行GB8163-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8163-2018国家标准。 ⑵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1-2017国家标准。 1.6 H型钢 牌号Q235B,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 ⑵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1-2017国家标准。 1.7 普通焊管、方管、镀锌钢管 Q235B,执行GB8163-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8163-2018国家标准。 ⑵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1-2017国家标准。 1.8如国家标准有调整变化,执行国家最新标准。 2.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3.检查及验收 按国家的规定标准进行现场理论计量验收(无缝钢管过磅计重),采用拌合站过磅核算理论差值,超出国家现行标准按不合格材料处理。型钢的检查和验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合同号、标准号、检验批号、交货件数、重量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注: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 |
2021-12-25 09:21:35
公开招标
2021-12-28 05:00:00
授权使用
********092135
标签: 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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