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兆集群系统同频同播改造等建设招标公告

350兆集群系统同频同播改造等建设招标公告

泰州市公安局采购办就泰州市公安局350兆集群系统同频同播改造等建设及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TZGA201410-1

2、招标内容:泰州市公安局350兆集群系统同频同播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一包 市区350兆集群系统同频同播改造建设

第二包 姜堰350兆集群主基站同播改造并入泰州350兆同播网建设

第三包 溱潼350兆集群基站同播改造并入泰州350兆同播网建设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 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为具有2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企业法人,(具有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完成设备及软件供货、安装、调试、集成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

(6)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7)投标人须有近三年来(2011年1月1日起)2个(含)地级市以上350兆集群系统同频同播改造等建设的成功案例。

4、招标文件发放:2014年5月15日起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下载用户名为“1212”,密码为“1212”)。

5、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29日下午14:30整

投标地点:泰州市公安局西附属楼四楼412会议室(泰州市凤凰东路69号)

6、谈判时间:2014年5月29日日下午14:30整

谈判地点:泰州市公安局西附属楼四楼412会议室(泰州市凤凰东路69号)

7、招标联系人:

泰州市公安局联系人:刘先生 郭先生 ;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8、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必须在投标确认函递送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项目招标联系人反映。

9、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2014年5月23日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泰州市公安局采购办。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发确认函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确函格式如下。

TZGA201410-1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

泰州市公安局采购办:

我公司已下载了TZGA201410-1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公司盖章

               联系人:

               手机号:

二0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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