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康泓医院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康泓医院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康泓医院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康泓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103号
建设单位:昆明康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策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549m2,建筑面积约为12491m2。主要包括检验区、化验区、煎药房、药房、治疗区、诊室、手术室、病房、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设食堂,但不设配套宿舍。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 污染源 | 防治对策措施 |
一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废水 | 施工人员的清洁废水经设置的容积为0.1m3的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2 | 大气 | 施工过程中通过定期洒水抑尘;焊接烟尘经一定距离自然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对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抑尘。确保施工扬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
3 | 固体 废物 | 建筑垃圾有边角废料、废弃包装袋(箱)及装修垃圾。产生建筑垃圾量较小,能够回收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施工人员自行带出项目区,送至项目附近的垃圾收集设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较少,处置方式合理、可行,去向明确,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4 | 噪声 | 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①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 ②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工作时,关闭房间门窗; ③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④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切割机、抛光机、电锯作业; ⑤必要时,环境保护目标一侧设置隔声屏障; ⑥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在施工期间张贴公告,并向周围公众做好解释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小施工期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
三 |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 |
1 | 废水 | 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特殊医疗废水经化学中和沉淀及活性炭处理后汇同其他一般医疗废水进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经总排口排入丹霞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 |
2 | 大气 | ①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自身建筑1.5m排放; ②煎中药产生的异味、卫生间、垃圾收集点、医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异味经过定期清洁和消毒以及加强通风控制异味的产生及排放; ③备用发电机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房间内排风系统排至室外,经自然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④汽车尾气经空气流通,车位周围加强绿化,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3 | 固体 废物 |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中药药渣、餐厨垃圾、废油脂、废弃活性炭吸附剂及中和沉淀渣。 生活垃圾、中药药渣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厨房产生的废油脂及餐厨垃圾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处置;医疗废物、污泥委托“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废弃活性炭吸附剂及中和沉淀渣委托“昆明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
4 | 噪声 |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及人群噪声,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提倡安静就医,降低人为噪声。 ②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 ③对于厂区内的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元内限速行驶等。 项目经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后,运营期各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和4类标准要求。 |
三、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康泓医院建设项目》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Email:********88@qq.com
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号楼1楼。
邮编:650500
附件:*******" target="_blank">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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