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

【项目概况】

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CS********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12-010657号

3、项目名称: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0.734(万元)

6、最高限价:110.734(万元)

7、采购需求:

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项目一批,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保期:1年,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备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供应商存在上述名单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5)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提供近一年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近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3、方式:

1、如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提供证明材料)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供应商有关参与人员社保证明材料需现场提供网上查询或其他证明方式。经检查合格后原件返还,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
5、自行前往,不采取邮寄的方式。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1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1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2021-12-010657号计划备案表的要求,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录入)

地 址:随县新县城八一路

联系方式:13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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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检测试剂 控制中心 疾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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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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