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烈士公园2022-2025年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烈士公园2022-2025年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 项目概况

湖南烈士公园建于1953年,是长沙市最大的公园,位于市区东风路1号。是集革命教育基地、休闲、娱乐于一体市民喜爱的大型公园,占地2084亩,其中陆地面积1200亩,水面800余亩,是全国十大公园之一。全年人流量达380万余人次。园区内有老一辈革命家毛泽东同志亲笔题词:“革命烈士纪念塔”一座,是湖南省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园区有大型游乐设施79座,湖内游船280余艘。为了游客的方便,景区共有9张门,正门4张(东、南、西、北)、便门5张。全方位服务于广大游客。

二、本次采购内容

保安服务是湖南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进行环境秩序、经营秩序、大型集会、烈士纪念塔的文物保护、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

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湖南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保安实际情况制定保安管理服务方案。

2、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和配置人员,为更好的服务游客和良好公共安全秩序,保卫科现有人员49人,另需外包服务专业保安人数为59人。

3、结合园区的工作计划,对前来园区内参观游览少数人员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以及制止小摊小贩在园区内兜售商品、店外经营、沿途乞讨人员、偷钓鱼行为等,有损园容园貌的行为,确保园区内绿化用地和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及设备设施不受损害。

4、根据园区的要求,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重大纪念活动及大型庆典活动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5、负责园区车辆管理。湖里水上安全。

二、相关标准

????1、对保安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2、对保安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保安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保安公司承担。

3、对保安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保安公司按规定购买社会险,其费用由保安公司自行承担。

4、对保安管理公司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40周岁以下,男身高170cm,女身高160cm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五官端正,无色盲,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

5、业务技能条件:

(1)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

(2)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等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5)掌握一定防卫擒拿技能。

6、对保安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1)统一着装,需按季节及时配给保安制服,制服要求干净整洁,无褶皱、大小合身、无破烂,冬装三年更换一次,春秋及夏装两年更换一次。

(2)除不宜情形下,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着保安服时,应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

(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4)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在驻勤单位除工作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7、仪容仪表:

(1)值班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男性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发辫不能过肩。

(2)不能染发、涂指甲、不能化浓妆、戴饰物。

8、礼节:

(1)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

①着装遇领导时

②站岗、执勤、交接班时

③纠正违章时

④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时;领导视察、检查时、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

(2)在参加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行注日礼。

(3)对日常接触的领导可以不敬礼。

9、举止:

(1)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2)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合时,不准卷袖或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不准随时吐痰,乱扔废弃物。

(3)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酗酒。

(4)要自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景区游览文明公约》。

(5)要遵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0、语言:在工作中使用评议要简洁准确,执勤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文明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评议。要注意称谓使用。在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

11、工作职责

(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3)不准刁难群众。

(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在工作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迟到、早退。

(5)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客户单位内部机密,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

(6)未经允许不准动用客户物品和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

(7)有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置,不准隐瞒不报。

(8)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9)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执勤区域整齐清洁。

(10)要爱护景区公共设施设备。

12、所需保安人数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根据景区实际情况。除双休日、节假日和园区有重大活动外,园区内需要30人每天,按五个区域分徒步与车乘相结合。

13、履行保证金数额及要求:签定合同时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未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一次性退还,不支付利息。

14、湖南省若出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执行细则后,要求中标单位严格按照该细则执行保安服务工作。

15、对保安管理公司运营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见《湖南烈士公园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16、园区将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由管理处领导、保卫科、人事科、中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按照内部保安绩效考核办法对中标单位各项工作指标进行考核。若考评不合格,景区有权终止并更换保安服务公司,在此过程中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技术规格

(一)、所需岗位

1、门岗

东门: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南门: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西门: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北门: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君庭门: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西便门: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社科院门岗: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省委围墙: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宿舍(一):早班2人(8:00-14:00)、中班2人(14:00-22:00);晚班2人(22:00-次日8:00),合计6人。

宿舍(二):早班2人(8:00-14:00)、中班2人(14:00-22:00);晚班2人(22:00-次日8:00),合计6人。

门岗总共合计44人。

2、门岗工作内容:

1)负责入园车辆的停放管理,规范控制车辆入园,严禁乱停乱摆,加强大门口管理,及时更换门口阅报栏报纸。

2)入园车辆一律停放管理处车坪,严禁乱停乱摆。

3)禁止宠物入园,积极清理流浪狗,劝阻乞讨、擦鞋人员、流动摊贩,清理出园,严禁非经同意的外来摊点入园摆放。

4)防止夜间可疑人员进入园区,保护园区的公共财产,避免出现盗窃事件(路灯偷盗、夜间钓鱼、捕鱼)。

5)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门口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6)做好园区出入口、道路、工作车辆及非机动车停车坪的交通管理,指挥和疏导车辆,杜绝车辆超速行驶,确保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7)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不符合要求进入公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8)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9)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值班中所发生、处理发生的各种情况。

10)做好园区出入口、道路、工作车辆及非机动车停车坪的交通管理,指挥和疏导车辆,杜绝车辆超速行驶,确保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11)对于进出园区车辆放行时凭景区管理处发放的通行证,对于货运车辆离开园区放行时凭园区管理处开具的放行通知单,并严格查验车载物品品种和数量,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3、巡逻岗

一级广场、东西桂花林巡逻岗: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烈士塔(长廊、悼念广场、纪念堂)巡逻岗:早班:3人(6:00-14:00)、中班3人(14:00-22:00);每个区域每班2人,合计6人。

游乐场(过山车区域、文化广场、攀岩)巡逻岗:两班、早班3人(6:00-14:00)、中班3人(14:00-22:00);每个区域每班1人,合计6人。

春、夏、秋、冬四岛巡逻岗:每人负责两个岛,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红军渡、三湘四水、朝辉楼巡逻岗:两班、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相亲阁广场巡逻岗: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东门广场(跃进湖区域)巡逻岗: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机动巡逻岗:三班、早班8人(6:00-14:00)、中班8人(14:00-22:00)、晚班8人(22:00-6:00);两台巡逻车(每台车3人)、二台电动车(每台车1人),合计24人。

水上监控岗: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2:00);合计4人。

原始部落:早班2人(6:00-14:00)、中班2人(14:00-20:00);合计4人。

巡逻岗总共合计64

4、巡逻岗工作内容:

1)维护现场秩序、对各种不和谐的不良行为进行规劝,确保区域的秩序和安全。

2)对前来公园游览人员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做好园区内日常秩序维护,对乱扔垃圾,攀枝折花,踏坐草坪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3)制止小摊小贩在园区内兜售商品、店外经营、沿途乞讨人员、偷钓鱼行为等有损园容园貌的行为。

4)熟悉园区内部环境、消防设施(消防栓)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点、防火防盗报警装置的位置,正确使用各种灭火器材,遇重、特大事件,及时疏导游客。

5)针对跳广场舞、打羽毛球等文娱活动的游客制造出来的噪音进行耐心的劝导,不要影响到其他游客。

6)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7)做好园区出入口、道路、工作车辆及非机动车停车坪的交通管理,指挥和疏导车辆,杜绝车辆超速行驶,确保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8)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9)对烈士纪念塔周边等特定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10)保安员巡逻必须服装整洁,佩戴红袖章巡逻。

11)巡逻时保持脚步轻盈,不与游客及同事过多交谈。

12)每检查一处,在巡逻记录本中记载好巡查时间、地点、巡查状态等情况,并请当班同事签字确认。

13)发现问题及时用对讲机呼叫值班同事及保安队长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做好记录。

14)巡查记录每日报保安队长处汇总并签字确认,每月交保卫处统一进行审核。

5、队长

队长1人:周二至周日白班(9:00-17:00)

队长工作内容

1)根据客户的要求,按规定的保安项目和承担的责任,积极组织队员做好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周密细致地为客户单位安全服务。

2)努力做好保安队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客户单位领导的指令、督促、检查队员遵守保安人员守则和工作纪律状况,组织队员学习政治、业务。增强工作责任和处理问题的业务能力,树立服从意识,努力完成客户单位领导交给的保安任务。安排队员按照制度规定的要求值勤和做好交接班记录,安排队员调班顶岗。

3)负责查岗、考勤、考核工作,按照客户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失职和违法乱纪的队员,及时如实地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4)客户单位规定印发的各种报表,必须及时、准确地填报。保持与客户单位各部门的联系,征求意见改进保安工作。遇有重大和突发性案件及时向领导报告、请求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维持秩序,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工作。

(二)拟投入的设备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服务期限三年内,必须自带设备入园,设备数量最低要求:

1、电瓶单车6台;

2、电瓶汽车1台

3、保卫人员对讲机使用率占保安总人数的70%以上。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地点湖南烈士公园内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2.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

湖南烈士公园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保安公司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园区日常管理、保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是在完成园区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

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对保安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记录,也是检查、促进保安公司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素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保安公司管理、完成任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 考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园区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由管理处领导、保卫科、人事科、保安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绩效考评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处领导兼任,考核日常工作由保卫科负责。

第五条 考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保安公司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临时交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接待保安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

2、负责考评办法的制定和解释,为绩效考评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 考评对象和形式

第六条 由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对园区聘用的保安公司进行绩效考核。

第七条 考评的形式采取年绩效考核与月绩效考核相结合,年绩效考核以月绩效考核为依据年度进行总评,月绩效考核采取每日检查和月底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四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管理处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保安公司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保安公司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见附表)

第五章 实施的监控

第九条 保安公司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园区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领导的帮助和支持,园区分管领导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保安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第六章 考核的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十条 每月底,保卫科组织保安公司对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每月5日前,考评委员会将组织对保安公司上月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核意见,由保卫科报园区管理处领导批准实施。

第十一条 每月7日前,保卫科将保安公司的绩效考核情况汇总后报人事科备案,提交管理处领导审定批准执行。

第十二条 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月保安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月拿出保安费的2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月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90%,80分以下,7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绩效考核兑现=月保安费用×20%×每月应发放百分数。考核结果将作为投中标及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考核要求

第十三条 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保卫科要结合保安公司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园区管理处分管领导负总责,指定保卫科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 为准确、有效的对保安公司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保卫科应结合保安公司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

第十五条 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景区管理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验收标准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备注

综治工作及安全生产(30分)

1、安全生产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的扣1分/次;

2、造成火灾事故、安全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由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

3、景区内出现偷盗行为的,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况由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

4、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次;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

制 度 管 理(20分)

1、在景区内接私活,违反每次扣1-2分/次;

2、每日交接班由当班队长召开工作总结布置会,未实施的1分/次,人员缺席扣0.5分/次;

3、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业务培训、军事训练,未组织的每次扣2分/次;

4、私放车辆入园,未出现事故、未造成影响的扣1分/次;如造成影响、事故的,视情况由景区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

优质服务规范管理(20分)

1、与游客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1分/次,造成损失的由保安公司负责;

2、保持优质服务,无投诉。被投诉,经查实的扣1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

3、在景区接待活动中保持良好形象,影响景区形象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

4、在岗期间,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扣0.2分/次,造成不良影响及恶劣后果的,由考核委员会决定。

劳动纪律(20分)

1、溜岗、违岗、扎堆、闲聊,违者扣0.1分/次;

2、工作时间会客等行为,违者扣0.1分/次,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3、上班佩戴工号牌,违者扣0.1分 /次;

4、入园乘坐指定交通工具,无特殊原因,私人交通工具一律不得入园, 违者扣0.1分/次;

5、巡逻记录未记录的,0.1分/次;

6、 着装标准、仪态端正、举止大方,违者扣0.1分/次;

7、劝导游客要文明用语,明确回答对方问题,违者扣0.1分/次;

8、制定并做好公司内部考核,及时进行登记,未及时登记的扣0.1/次。

5-10次扣1分 ;11-20次扣2.5分;

21-30次扣5分;

30次以上扣10分;

民主评议(10分)

由治安保卫部综合民主评分成绩

七、其他要求

1.委托管理期限: 本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期为三年,但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中标公司保安服务如完全履行了合同要求,达到了招标单位的目标要求,可直接与招标单位续签后一年的保安服务合同。中标公司连续三个月未履行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外包合同,对次年的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将进行重新采购。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采购 公园管理 安保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